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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唯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br>司法影片吹哨者才肯现身供证

唯有在政府答应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或提供人身安全保护下,“林甘影片”的吹哨者才肯现身供出司法丑闻影片的所有内幕。

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左图)是在今午接受两名反贪局官员的盘问后,召开记者会转述吹哨者的要求。

“这是他们初时的要求,他们期待成立一个皇家委员会,如此才会感到更有安全感,其他人不会骚扰或提控他们。”

安华表示,两名官员告知他说,反贪局同意援引《1997年反贪污法令》第53条文保护吹哨者的身份,但是他认为这仍不足够,因为该条文无法提供人身保护。

“过去我们的制度辜负了他们,反之保护涉及贪污的富有部长和企业领袖,因此吹哨者不仅很谨慎,而且非常担忧自己的人身安全。”

吹哨者对皇家委员会较有信心

这项由安华在1997年出任副首相时提呈给国会的条文,赋权反贪局保密吹哨者的身份,就算案件带上法庭,也无需公布身份。

受询及皇家委员会也同样无法提供人身保护的问题时,安华解释说,皇家委员会能够提供免控权,加上委员会的调查工作是公开进行的,吹哨者对之较有信心。

他一再强调,吹哨者非常担心本身的安危,而他也答应对方在皇家调查委员会尚未成立之前,不得公布他们的身份,因此他由始至终都对反贪局守口如瓶,不肯吐露任何口风。

两反贪局官员录取口供两小时

反贪局今日派出两名官员万阿都拉曼(Wan Abdul Rahman)和洪先生(译音),在下午3时30分抵达安华位于八打灵再也的办公室,并向安华录取近两小时的口供。

安华是在该党总财政梁自坚律师的陪同下录取口供。然而两名反贪局官员却拒绝向在场约20名记者发表任何谈话。

安华是第三名接受反贪局盘问的公正党领袖。早前该党副主席西华拉沙和安华的政治秘书助理沈志勤,因为曾看过完整的影片和接洽吹哨者,双双被反贪局传召两次。

在第二次的传召中,反贪局甚至向两人发出 最后通牒 ,要求他们在7天内透露吹哨者的身份,否则将援引法令提控二人。罪成可面对两年的牢狱之灾或罚款1万令吉。

不过,反贪局今日并没有向安华发出任何的通谍,强制要求他公布吹哨者身份。至于西华与沈志勤两人所接获的法律通告,公正党将在明日开会讨论此事后,再做决定。

将尝试游说吹哨者公布剩余影片

安华表示,两名官员向他追问尚未向外公布的第二部分片段的内容,以及吹哨者的身份。不过,他不仅拒绝回答,更反问对方为何没有传召在影片中涉及司法舞弊的VK林甘律师、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斯、旅游部长东姑安南和商业大亨陈志远。而反贪污局官员则回答说,他们只是根据程序办事。

安华是在 9月19日 公布长达8分钟的第一部“林甘影片”的片段,其内容显示著名律师VK林甘正在通过电话洽谈幕后操纵高级法官的擢升以及内定司法案件的裁决。尽管电话另一端的人士身份不明,但是谈话脉络却显示对方极可能就是现任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斯,他当时出任马来亚大法官兼代掌上诉庭主席。

当时安华表示,为了避免让吹哨者的身份曝光,才拒绝公布长达6分钟的第二部分影片。

受询及第二部分的影片,是否也将待政府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后才公布时,安华大卖关子说,本身将尝试游说吹哨者同意公布其余的影片。

“就我个人来说,我希望公布这段影片让人们自己检视,但是我答应了他们(吹哨者),就必须信守诺言,我不是国阵政府(笑),但是我想第二部分影片可以再(与吹哨者)洽谈,能够说服他们,我会尽力而为。”

安华也神秘兮兮地透露,他在少于24小时之前,曾经与吹哨者交谈过。

〖请点击观赏记者会〗

谈话成事实,林甘预言家乎?

另外,安华呼吁自认毫无实权的特别独立调查团,站出来要求政府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

“他们自认没有法定权力,无权传召证人权力,那为何要成立小组?难道只是要向纳吉交代?”

他认为反贪局拥有足够的理由调查在影片遭点名的人士,因为《当今大马》的一则新闻,在检验过林甘的谈话内容后,已证实其谈话已成事实。

“全都符合事实,这意味着林甘如果不是幕后者,就是一位预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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