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若前锋报拒绝的话,他将向法庭提出控诉,与两者打官司,要求道歉索偿。
另一方面,槟州回教党地方领袖也针对槟州回教理事会沙布丁主席进行警方投报,指控后者日前的言论有恶意和诽谤之嫌。
《前锋报》昨天在封面打出“行动党侮辱回教?”的标题,指控行动党主导的槟州政府成立跨宗教咨询理事会,将回教和其他宗教放在同等的地位,已经侮辱了回教。
该报当时引述也是巫统峇东柏南眼州议员的沙布丁的谈话,指回教是最高的宗教,没有其他宗教能够超越回教,因此跨宗教咨询理事会必须受到阻止。
促请报社编辑及出版社道歉
林冠英是昨天通过卡巴星律师楼,以传真及挂号邮件方式将律师信寄予《前锋报》编辑及马来西亚前锋报(马)有限公司印刷与出版社。
该封由资深律师卡巴星所发出的律师信指出,《前锋报》于本月24日,以《行动党侮辱回教?》为标题的报道含有诽谤性的字眼。
跨宗教谘询会说法毫无根据
信中列出有关新闻报道中部分内容,即“槟州政府必须终止成立跨宗教谘询理事会,因为它将回教和其他宗教置于相等地位……在会上致辞时,沙布丁对企图将所有宗教,包括回教置于相等地位而成立的槟州跨宗教谘询理事会,深感不安……”
律师信表示,有关段落所采用的“成立跨宗教谘询理事会”字眼是错误、不正确及(或)毫无根据,且在怀有恶意下被刊登。
“我们的当事人(林冠英)不曾在任何时候,如《前锋报》所报道般,成立一项跨宗教谘询理事会。”
显着版位撤回言论及致歉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指出,正因为有关字眼,该名身兼国州议员身份的行动党秘书长招惹民众的憎恨、轻蔑及嘲笑,并因此蒙受损失及亏损。
“有鉴于该指控性的字眼对林冠英构成严重的诽谤,我们致函贵报要求,在无条件下撤回有关词句,立即在《前锋报》作出道歉及给予一笔有待被接受的赔偿。”
律师信中也提醒,对方必须在《前锋报》封面的显眼版位上撤回有关词句,及作出道歉。若无法履行有关要求,他们将在不给予知会下,严厉对《马来先锋报》采取法律诉讼程序,尤其是要求道歉索偿。
“谎言在大马无立足之地”
林冠英今天在记者会上坦诚,已对《前锋报》多次扭曲事实的报道手法忍无可忍,并质问该份巫统喉舌报何时能顿悟和觉醒。
“谎言在大马已无立足之地,为何我们要为没犯下的错误,而被宣判死刑?这实在太过份了,《前锋报》不该自以为可只手遮天。”
至于会否禁足《前锋报》记者采访州政府节目,他未正面回应,只认为应“弃恶扬善”(Amar mahruf yahi mungkar)。
黄伟益:中央设相似理事会
针对槟州政府在2月11日宣布成立的槟州宗教敦睦理事会,是否引起混淆,而令槟州回教理事会主席沙布丁(Shabudin Yahya)将之和“跨宗教谘询理事”混为一谈,林冠英表示不予置评,并声称一切将通过法律程序见真章。
不过,首长政治秘书黄伟益(右图)过后表示,中央政府多年前早在国民团结谘询理事会旗下,设立类似槟州宗教敦睦理事会的宗教委员会,并由前哥打峇鲁国会议员伊拉妮依萨(Ilani Isahak)所领导。
他指出,该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了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并由回教非政府组织联合咨询委员会(ACCIN)、回教知识研究所(IKIM)、全国回教局及四大宗教谘询理事会代表组成。
“为何过去不曾被视为歧视回教的做法,如今由拥有相同动机的槟州政府去推动,却引起争议?”
“沙布丁纯粹在扭曲槟政府的好意,以双重标准来煽动民众的仇恨情绪。警方应对如此不负责任的言论采取行动,政府更应考虑吊销《前锋报》的出版准证。”
回教党鼓励宗教展开对话
今天下午2时许,回教党丹绒区部主席耶谷奥玛(Yaacob Omar,左图右)及福利局主任拉西迪(Rashidi Salim,左图左)也前往东北县警局举报,沙布丁发表具有种族性的诽谤言论。
耶谷奥玛表示,回教党虽鼓励各宗教之间展开对话,但至今跨宗教谘询理事根本不存在,也毫无意图贬低回教的地位。
“有关言论显然不怀好意,可触动种族和宗教之间的不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