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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挠新村村民上诉终得直<br>国能禁止征地建高压电塔

雪州万挠新村村民上诉成功!上诉庭今日裁决,国能公司无权援引《1990年电供法令》第13条款,征用新村土地来兴建高压电缆塔。

上诉庭三司是在今午2点半左右,宣布这项万挠新村居民引颈长盼的裁决。聆审的法官是苏丽雅蒂(Suriyati bin Halim Omar)、再侬阿里(Zainun bt Ali)和阿末马洛(Ahmad bin Ma'arop)。

william leong 身为村民代表律师的士拉央国会议员梁自坚(左图),接受《当今大马》询问时表示,随着上诉庭推翻高庭的裁决,国能已经不能进入新村兴建高压电缆塔。

无权援引电供法令13条款

上诉庭今日宣判,国能没有权力援引《1990年电供法令》(Electricity Supply Act 1990)第13条款,在万挠新村兴建高压电缆塔。

村民是在2007年7月,通过人民公正党全国总财政梁自坚入禀吉隆坡高庭,针对国能援引《1990年电供法令》要求村民搬迁的行动申请司法审核,同时也申请法庭禁令阻止国能在该村展开电缆塔兴建工程。

接着,高庭于2007年12月7日撤销雪州万挠新村村民,阻止国能兴建高压电缆塔的申请。不过,高庭法官同意颁布临时展缓庭令,阻止国能动工,以便辩方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颜贝倪:州政府愿提供土地

gan pei nee 另一方面,公正党万挠州议员颜贝倪也发表文告,要求国能遵守上诉庭的判决,尽快把高压电缆撤离新村。

她表示,既然上诉庭已经下判,国能就必须尊重法庭的裁决。

虽然如此,她指出,这并不表示国能的中区电供强化计划就此失败,因为州政府依然愿意提供土地给国能,以便进行绕道计划。

“法庭的判决标志着国能之前都是非法征用新村居民的土地。国能必须尽速撤离。同时间,这也是新村居民今年新年的大红包。”

国能警告巴生谷或大停电

国能曾经警告,旨在提升中马电力供应的“中区电供强化计划”(CAR)只要一天无法完成,巴生谷地区随时都会发生大停电。这项耗资4亿令吉的计划目前已完成98%,只剩下1公里的电缆路线因受阻而未完工。

国能曾指出,村民与雪州民联政府所建议的绕道路线和地下电缆在技术上不可行,而且建造成本分别高达7000万与6900万令吉,反观贯穿新村的原定路线只需1220万令吉。

不过,雪州民联政府否认拖延该项国能电缆计划,反之还提出了两项合理方案,予国能完成该项工程。

这两项方案是:(一)向国能提供土地以让高压电缆绕道;及(二)改换在地底建设地下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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