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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国阵议员今午再度展现“敢怒敢言”的本色,公然针对首相阿都拉亲自提呈的司法委员会法案,发出不满的声音。
在今年308大选后,国会反对党领袖兼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在其已经失败的916变天计划中,多次暗示多名东马国会议员不满国阵中央政府的待遇,并且有强烈跳槽民联的意愿,来组织新中央政府。安华更打出重视东马权益的旗帜如提供30%石油税等,以吸引东马议员跳槽,并一度获得东马国阵议员在下议院一唱一和,向国阵中放话申诉东马,尤其是沙巴遭遇“继子”般的待遇。
虽然沙巴国阵议员今日在参与辩论时,碍于党鞭压力,皆表态支持司法委员会法案,但是他们还是群起质疑,该法案漠视东马两州政府在任命法官时的宪赋权力,而违反宪法。
宪法规定须咨询东马两州首长
事缘宪法第122B条文规定,首相向国家元首推荐沙巴与砂拉越大法官人选前,必须先咨询东马两州的首席部长。
首相只能推荐司法委员会人选
但是根据司法委员会法案,首相只能从有关委员会所推荐的人选,来选出他向最高元首推荐的人选,而引发两州权力遭到剥夺的争议。
其中,发出质疑声音的沙巴国阵议员包括斗亚兰国会议员威弗烈邦(Wilfred Bumburing)、金马利国会议员阿尼法(Anifah Aman)、诗南国会议员沙列(Salleh Kalbi)和布打丹国会议员麦基蒙津古(Makin Mojigoh)。
此外,刚退出沙巴进步党,其斗湖国会议员蔡顺梅也持有同样的立场。
威弗烈与阿尼法率先一唱一和
威弗烈(左图)今午率先在下议院与阿尼法“一唱一和”开炮。他指出,法案可能违反宪法第123B条文,因为新设立的司法委员会将负责向首相推荐人选,但是却没有义务要咨询其他人,包括东马两州的首长。
此外,法案也规定,如果不满有关人选,首相有权再要求司法委员会提供两名人选。随后,首相就必须根据宪法第122B向国家元首推荐人选,没有进行其他咨询的余地。
“如果沙巴和砂拉越州政府所要的沙巴与砂拉越大法官人选,不在司法委员会推荐的人选,这将会发生问题。我们是不是要交回给司法委员会重新考虑?”
威弗烈随后指出,宪法第161E条文也保障沙巴和砂拉越的权益。有关条文规定,任何有关沙巴与砂拉越高庭和法官委任的宪法修订案,都必须获得两州的同意才能通过。
建议首相先咨询东马两州首长
阿尼法(左图)这时也插嘴说,首相应该在司法委员会提呈人选前,先行咨询两州首长的意见。对此,威弗烈也表示赞同,并指关键问题就是首相将在哪一个阶段获得考虑两州政府的意见。
因此,他建议政府可以选择修改第26条文或第27条文,以解决违宪的问题。他表示,政府可以规定司法委员会先和两州政府讨论,才向首相推荐有关人选,或者让首相在索取附加人选前,先与两州政府讨论。
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这时也质问,既然法案已经违宪,国阵议员为何还要继续支持法案。威弗烈辩称,有关法案在整体上还是不错的。
“我的立场是司法委员会的整体目的是很好的,只有一些条文如第26和28条文需要探讨和修改。”
蔡顺梅:修宪须先获砂沙同意
沙列随后在参与辩论时也提出一样的担忧。他敦促,政府不要漠视宪法内的条文。
“我希望我们在违犯国家现有宪法条文的情况下,贸然推出司法委员会。我们必须先考虑现有的条文。”
麦基也打岔说,政府重新检讨这项法案,确保首相会考量沙巴与砂拉越首长的意见。
目前是独立议员的蔡顺梅(左图),也一样援引宪法第161条文,质疑司法委员会法案,不再保护沙巴和砂拉越的宪赋地位。
“我建议根据修改与司法委员会有所冲突的宪法第122(b)、122A和122B条文,并根据第161E(2)(b)条文获取沙巴和砂拉越的同意,避免出现走后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