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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法鲁斯林甘司法检讨申请<br>高庭裁决不能挑战皇委会报告
Dec 12, 2008 11:45 AM
更新: 7:20 AM

吉隆坡高庭今日驳回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斯与资深律师林甘等5造的申请,并裁决皇家委员会对“林甘影片”的调查结果,不能够被挑战。

法官阿都卡迪(Abdul Kadir Musa)也裁决,起诉人必须负责堂费。

仅马哈迪未申请司法检讨

vk lingam scandal mahathir eusoff chin adnan fairuz vincent lingam 除了前首相马哈迪之外,在皇委会调查报告所提及的5人,包括林甘、著名商人陈志远、巫统总秘书东姑安南、两名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斯和尤索夫晋,皆向高庭提出司法检讨皇委会裁决的申请。

他们将皇委会主席海达及4名皇委会成员沈立强、马哈迪夫桑卡、再敦及邱家金列为第一至第五答辩人。

他们声称,皇委会对此事存有偏见,并且在撰写调查结果时超越本身的权限。

针对高庭的裁决,尤索夫晋与阿末法鲁斯将在今日提出上诉,其余3人预料也会在较后上诉。

法官指调查结论不等同裁决

法官指出,他无法认同可以援引其他国家的普通法,来检讨皇委会调查报道的说法,因为有关法律条文是不相同的。

他也表示,他很清楚知道,皇委会根本不曾做出任何裁决,相反地只是把调查报告呈交给国家元首。

皇委会未揭露调查报告

他说,依据1980年高庭条规第2(4)条文第53项,调查结论(findings)不应被理解为裁决。

他说,皇委会是根据听证会上所得到的资料,做出有关结论。

“有关结论在1月14日至5月19日之间,不曾向任何5名起诉人揭露。”

“在这段期间之后,尤其是5月9日(呈交给国家元首)后,是完全不在皇委会的控制范围内。”

公开报告非皇委会决定

法官也表示,将调查报告公诸于世也并非皇委会的决定,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法官批准高级联邦律师阿兹查纳华威的初步反对,驳回上述5人要求推翻皇委会报告的申请。

“毫无疑问的,此事涉及公众利益,我谨此裁决总检察署有理由反对这项申请。”

皇委会报告指出,林甘积极涉及阿末法鲁斯被委为上诉庭主席,以及较后升为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

皇委会也指林甘要陈志远和东姑安南积极涉及法官的委任和擢升,特别是阿末法鲁斯被委为马来亚大法官和较后升为上诉庭主席。

皇委会裁决“林甘影片”及对话内容是真实的,同时讲电话的人是林甘,和林甘对话的人是阿末法鲁斯,以及有足够理由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1976年律师专业法令、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及刑事法典对付短片中提及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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