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决定不起诉4名男女在皇冠城风波中企图谋杀警员,但是投诉遭警方滥权殴打的修车技工曾俊豪(左图右者),却在“鲁莽驾驶”的罪名下被提控上庭。
其余被指企图谋杀警员的3名男女在今天保释期届满后,警方决定不提控和释放他们。
曾俊豪的保释期原本在明天6月11日才届满,另外同车的3名男女即陈少明、曾慧敏及石锦和的保释期则在今天到期,他们一早已经前往加影警察局办理手续。
颜炳寿:曾俊豪不认罪
其代表律师兼马青总团法律局主任颜炳寿受询时指出,曾俊豪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条文下被控。
“我的当事人告诉我,他将不会认罪,我们会尝试申请保释。”
曾俊豪将争取今午被提控上加影推事庭。一旦罪名成立,他将面对5千至1万5千令吉之间的罚款,或最高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另外,他的驾驶执照也会被吊销至少2年。
曾俊豪不认罪,同时以3千交保候审。该审讯将在8月7日开始。
警方将安排认人程序
曾俊豪成为这起事件唯一被控者,事发当晚同车的另外三名男女,陈少明(31岁)、曾慧敏(21岁)及石锦和(21岁)则获得不起诉释放。
另外,针对他们指遭警方殴打的报案,陈少明在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表示,警方未来将安排他们4位进行认人程序,惟日期尚未确定。
不满警方未录数证人口供
颜炳寿说,他今天陪同曾俊豪到加影警区总部协助调查,才被告知其当事人将在今天被提控上庭。
“警方坚持要提控我的当事人,虽然我们不满警方的调查有疏漏,因为数名重要证人的口供仍未录取。”
颜炳寿投诉道,警方仍尚未向事发当晚在曾俊豪车子前、后的车主录取口供,“这些车主都愿意向警方录口供。我们已通知警方,希望他们暂缓提控。”
上述4人是在5月27日晚上的皇冠城封路风波中遭警方拦截,当时镇暴队成员团团围攻他们所共乘的汽车,并粗暴地将他们强拉下车及全数逮捕。
该车司机曾俊豪在逮捕过程中投诉遭到警方殴打,导致牙齿脱落,鼻子流血,随后被送入加影医院。不过根据现场警方表示,这些人是因为鲁莽驾驶,企图冲撞警员受伤,所以才遭到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