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法庭今日把白礁岛(Pedra Branca)主权判给新加坡,至于另两个礁岛的主权即中岩礁(Middle Rocks,左图)则判给马来西亚;南礁(South Ledge)的主权则视它所在海域位置而定。
未明确界定南礁海域谁属
国际法庭并未明确界定有关的海域,究竟是属于马来西亚还是新加坡。这是因为南礁(右图)处于白礁岛和中岩礁之间的相叠水域,双方也没有授权法庭为他们的海域划界。
以国际法庭副主席阿卡萨万(Awn Shawkat Al-Khasawneh)为首的16人聆审团是以12对4,判决新加坡获得白礁岛主权;并以15比1票判决马来西亚获得中岩礁主权。法庭共耗费两个小时,宣布口头判词。
马本拥有主权却没有行使
国际法庭指出,虽然加入马来西亚的柔佛州,原本拥有白礁岛(左图)的主权,但在过去百年以来,却没有行使其主权。
关键的是,在1953年6月12日,新加坡英殖民地秘书曾经致函柔佛州苏丹的英籍顾问以询问有关白礁岛的主权状况,以确定殖民地(新加坡)的海域。结果在同年9月21日,柔佛代州秘书回函说,柔佛州政府并未拥有白礁岛的主权。
国际法庭认为双方在1953年的来函显示,柔佛州了解到它并未拥有白礁岛的主权。
1980年主权已转给新加坡
此外,国际法庭也检视了马新在1953年以后,针对白礁岛的处事行径,包括新加坡在其水域内调查船只沉没事件,以及新加坡批准马来西亚官员测量白礁岛附件的水域,形同已掌握主权。
此外,马来西亚也没有针对新加坡在岛上空的飞行权,新加坡于1977年在岛上设立军事联络器材作出反应,新加坡要填土扩大该岛面积的建议,还有新加坡所出版的刊物和地图,作出回应。因此国际法庭裁决,在1980年在马来西亚把白礁岛列入其地图,并引发争执时,白礁岛的主权已经转移给新加坡。
随着这一纸判决,新加坡将继续保有白礁岛水域的主权和上空的飞行权,并管理白礁岛上的霍士堡灯塔(Horsburgh Lighthouse)。
白礁距离柔佛Tanjung Penyusop7.7海里、新加坡25.5海里,面积不超过一个足球场。而在过去150年以来,新加坡是在没有任何国家反对的情况下,一直对它行使主权及负责管理岛上的霍士堡灯塔。
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外长是在2003年签署特别协定,同意把白礁主权争执提交到国际法庭判决。
而双方的辩护团于去年11月向国际法院作了历时3个星期的口头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