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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丑闻影片主角林甘今日展开“绝地大反击”,反咬在上周不断逼问他的律师公会代表罗伯拉萨(Robert Lazar,右图)一口,指对方在2001年曾要求他游说时任首相的马哈迪,直接委任罗伯出任上诉庭法官。
“林甘影片”听证会今日进入第10天。林甘在接受另一名律师公会代表兰吉星(Ranigt Singh)盘问时,主动爆出罗伯曾求助于他的震撼性指控。不过当时罗伯并不在场。
“我猜这名人士太想成为法官了,他要象(上诉庭法官)斯里南(Gopal Sri Ram)一样直接进入上诉庭,他不要成为司法专员或法官。他还告诉我说,若他向尤索夫晋要求,就必须从司法专员或法官做起。”
“当时我处理(马哈迪儿子)米尔占的案件,他则在上诉庭代表另一方《星报》出庭,他的名字就是罗伯。在审讯后我们一起去喝一杯,他说我就是能够帮助他的人,并长篇大论向我解释为什么应该协助他。”
林甘表示,唯最后他拒绝了罗伯的要求,因为他只是为米尔占处理法律案件,不能涉及委任法官的事务。
针对这项严重的指控,另一名律师公会代表杨映波较后向委员会申请,让罗伯出席供证以反驳林甘的指控,并获得皇委会的批准。罗伯是因为处理其他案件,而没有出席今日的听证会。
只接纳证明法官关系证词
较早前,林甘的两位胞弟是否供证,成了听证会的焦点。皇家调查委员会今早裁决,现阶段无须传召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其政治秘书沉志勤、该党副主席西华拉沙,以及另一名准备“爆料”的神秘证人--林甘胞弟拉贞德兰(Rajendram Velupillai)出席供证。
不过皇委会却允许林甘另一名胞弟迪鲁纳马(Thirunama Karasu)供证,以证明林甘与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尤索夫晋(Eusoff Chin)之间的关系是否密切。因此迪鲁的代表律师黄朱强有权盘问林甘,但是范围只局限于林甘与尤索夫晋之间的关系。
皇委会成员马哈迪夫解释,之所以拒绝迪鲁其他部分的证词,是因为它们与此案无关,而且里头含有针对其他人士的指责,若在听证会里公开将对被指责的人士不公。迪鲁的证词长达21页,但是皇委会只将其中数段列为证据。
关系与林甘疏远的迪鲁曾两度报警, 举报 林甘曾经向尤索夫晋、前总检察长、前警察总长和其他法官行贿,因此他欲出席听证会指证林甘。
上周的听证会显示,林甘与尤索夫晋曾乘坐同样班机飞往纽西兰,并同游数个名胜地,但是两人却辩称一切 “纯属巧合” 。
拉贞德兰供证与迪鲁雷同
至于3名公正党领袖目前无需供证,是基于他们所提呈的证据与“林甘影片”内容毫无直接关系。
皇委会主席海达表示,“根据目前出示的证据,我们看不到在现阶段有需要传召安华、西华与沉志勤,因为他们所要提呈的证据与调查的范围并没有直接关系”。
皇委会在上周已拒绝扩大调查范围的要求,只集中调查影片内容是否属实,以及影片中所提及的人士是否有涉及不检行为。
至于拒绝拉贞德兰的证词,则是因为皇委会认为其供词与迪鲁雷同,纯粹只能强化迪鲁的供词。
不过,安华的代表律师普拉维兰接着向皇委会表示,安华在上周末刚接获 第三节 的林甘影片,要将之提呈给皇委会。然而皇委会却要安华先把影片交给反贪污局,皇委会看过有关影片后,才决定是否接纳为证据。
稍后决定是否传阿都穆拉
至于另一名申请供证的“神秘证人”--前国家银行助理总裁阿都穆拉(Abdul Murad Khalid),皇委会则要求其律师呈上完整的书面供词,容后再裁决。
阿都穆拉是因为要指证林甘与旅游部长东姑安南、商业大亨陈志远以及尤索夫晋,曾在1999年联手策划一宗 政治阴谋 ,强迫他指控安华在海外存有高达30亿令吉的政治资金,因此要求出席供证。
否认购买房子送名牌手袋
林甘今早继续回答律师们有关迪鲁证词的问题。他不仅全盘否认迪鲁指他贿赂尤索夫晋的指控,反指迪鲁是因为向他勒索不遂才诬告他行贿。
皇委会成员马哈迪夫向林甘逐一念出迪鲁的相关证词,然后要求林甘回应,证词内容包括:
(一)1995年初,迪鲁曾在深夜载着携带文件的林甘到尤索夫晋住家,而且林甘每次都要求他使用不同的车辆,避免被其他人认出。
(二)1995年10月,林甘要求迪鲁携带房子钥匙到一间位于八打灵再也甘榜东姑的房子,当时林甘、尤索夫晋与妻子都在房子内。林甘告诉迪鲁,他要把这所房子送给尤索夫晋作为礼物,但是尤索夫晋仍不满意,要求林甘给他更广大的土地来兴建自己的房子。于是林甘吩咐迪鲁物色两片土地,林甘将与陈志远一起买下来送给尤索夫晋。
(三)1996年,迪鲁为林甘送一个女装手袋与一个男装皮包到尤索夫晋家去,由迪鲁亲自交给尤索夫晋。
(四)1996年1月至3月,林甘交了1千200令吉给迪鲁,要求他到Mutiara Telecomminication购买一架手机。
林甘一一否认上述指控,并自称只在1995年开斋节开放门户时去过尤索夫晋住家一次,对方也只在同年的屠妖节开放门户时来过他的家一次。
他也解释说,上述房子是属于他的,当时他要售卖这间房子,而迪鲁就是掌管钥匙,带领买家来看房子的负责人。至于迪鲁所谓的两片土地,是林甘买下来供自己所用,并非送人。
至于证词提及的手袋与皮包,林甘表示,那是他从意大利买回来的名牌Belly产品,是要送给其妻子作为礼物,反贪污局也曾在1998年调查此事,最后并没有发现不妥。
黄朱强也询问林甘,他是否知道Mutiara Telecomminication是一家属于陈志远旗下成功集团的子公司,或与陈志远有联系的公司,林甘则回答说他不知道。
反指迪鲁勒索不遂报警诬告
受询及为何迪鲁要指证他时,身为长子的林甘声称,迪鲁与拉贞德兰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已破裂,因为两人从小到大不断接受其他家人的经济援助,却不愿工作养活自己,一味要求家人的援助。
“迪鲁告诉我的妹妹,说我答应给他一件豪宅,负担他两名孩子的教育费,以及给他很多的钱。他说若我不这么做,他将报警让我的生活痛苦不堪。他的律师,也就是行动党律师玛诺哈兰(M Manoharan)在迪鲁报警后曾致电给我说:你愿不愿意还钱来解决此事和销案?”
有趣的是,由于林甘在早前的听证会上不断以“记不起”作为答案,因此安华的代表律师普拉维兰今日询问林甘,他是否曾患上失忆症,林甘淡定地回应说,“我没有这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