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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问百次仍称貌似影片主角<br>林甘:肯定没与法鲁斯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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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丑闻影片主角VK林甘今日“粉墨登场”为皇家调查委员会供证,坚决否认在影片中与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斯通电话,并声称双方没有彼此的手机号码,也不曾通过电话。

“我不知道我究竟与谁通电话,但是我肯定不是与阿末法鲁斯通电话,因为我从来不曾拥有他的手机号码,他也没有我的手机号码,直至今日我们都不曾通过电话。”

林甘是听证会的第13名证人,原本预料将在听证会的最后阶段才供证,不料皇委会却在今日作出让大家感到非常意外的安排。

林甘身穿黑色西装配上红色领带,一脸自信出席听证会。这位著名律师供证时声音洪亮,理直气壮,甚至一度与盘问他的律师争辩。

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在去年9月公布“林甘影片”,揭露林甘涉嫌与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斯通电话,揭露律师及政治人物操纵法官委任与擢升的司法黑幕。

“样貌似我,声音象我”

较早前林甘受到反贪污局检控主任诺丁(Nordin Hassan)追问,究竟他是不是影片中的主角时,他再次祭出“ 样貌看起来似我,声音也象我” 的说辞回避。

于是诺丁就列举早前的证人和证据说, 罗美桦、罗国本及东姑安南 ,都一口咬定他就是影片主角;反贪污局前往其住家拍摄的照片与影片场景一模一样;电脑分析员也飞往西班牙鉴定影片主角的声音出自林甘。

但是林甘依然理直气壮地表示,“不管其他人怎么说,我的答案仍是:声音象我,样貌似我”。

他甚至断言,已咨询过海外专家,唯一能够坚定影片真实性的,就是拍摄这部影片的器材(相机),以及原版的影片。

“如果我拥有这些证据(器材与原版影片),我将送去给我的专家,若有必要将要求他们前来作证。”

“再问百次,仍给同样答案”

林甘的证词明显自相矛盾,因为受询及在影片中与谁通话时,林甘却没有否认自己是影片主角,并表示不知道通话的对象是谁。

诺丁捉住这一点,再次询问林甘是否承认自己是主角,林甘毫不客气地反击,“如果你再问我100次,我仍然会给同样的答案”。

他透露,本身是在海外通过互联网,观看在去年9月曝光的“林甘影片”,反贪污局也曾向他放映同样的影片。

宣称不是罗美桦律师

此外,林甘告诉皇委会,现年57岁的他在1988年注册为执业律师,并在1991年认识商业大亨陈志远,因为其律师楼是陈志远旗下成功集团的御用律师楼,他也为陈志远提供私人法律服务。

现任旅游部长东姑安南,则与林甘在1990年相识,当时东姑安南是成功集团的执行董事。

至于拍摄影片的罗国本的父亲罗美桦,林甘早在1995年就已认识,当时罗美桦是他的朋友,通常每年都会探访其办公室3至4次。

不过,他特别强调,不曾为罗美桦提供任何法律服务,“他从来不是我的顾客,让我们弄清楚这一点,我拥有文件能够证明,但是其父亲曾是我的顾客”。

“我从来不曾提供他任何法律服务,也从来不曾与他一起讨论法律事务,更不曾担任过他的律师。”

法律咨询VS社交拜访

受询及罗美桦父子(右图)为何在拍摄影片的晚上,即2001年12月20日前往其位于格拉娜再也的住家,林甘回答说那是一般的社交拜访,并爆出罗美桦曾经带着情妇到来拜访他,似乎有意要让罗美桦难堪。

“他每年来我的家2至3次,是一般的社交朋友,有时他与儿子罗国本一起来,有时他与第二太太或情妇堂美娜(译音)一起来。”

林甘的证词明显与罗美桦两父子有所出入,因为罗美桦与罗国本都表示,在他们是受林甘邀请到其住家享用晚餐,以讨论法律事务。

林甘较后在听证会上透露,他曾代表罗美桦的父亲罗锦煌,处理一宗争夺财产的家庭纠纷案。

【请点击此处观看现场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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