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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众瞩目的“林甘司法丑闻影片”皇家委员会听证会今早在大使路法庭中心正式展开。然而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其政治助理沉志勤以及该党副主席西华拉沙(R Sivarasa)三人的代表律师普拉维兰(M Puravalen),却率先针对皇家委员会成员的适任问题发难。
普拉维兰要求5人皇委会成员中的3名成员,即皇委会主席海达莫哈末诺(Haidar Mohd Noor)、前律政司再顿扎维雅(Zaitun Zawiyah Puteh)和前东马大法官沈立强主动退出皇家员,因为他们目前的职务与过去的工作记录拥有利益冲突。
不过,经过一番唇枪舌剑后,3名委员都拒绝退出委员会,他们皆认为普拉维兰所提出的理由不足。
皇委会的其余两名成员,是前上诉庭法官马哈迪夫山卡(Mahadev Shankar)以及人权委员兼马大历史系皇家教授丘家金。
任首要基金会信托人,曾审案件
普拉维兰指出,海达目前出任前首相马哈迪领导的首要领导基金会(Perdana Leadership Foundation)信托人,马哈迪则是其中16名被传召供证的证人之一。另一名被传召的商界大亨陈志远,也是首要领导基金会的信托人之一,他被视为与马哈迪关系密切。
另外,海达在2000年出任上诉庭法官时,聆审Insas有限公司起诉《亚洲华尔街日报》通讯员拉菲布拉(Raphael Pura)的 诽谤案件 ,而林甘正是Insas的代表律师。当时海达被指做出备受争议的判决,驳回拉菲布拉修改陈词的申请。
拉菲布拉修改后的呈词指责林甘涉及司法舞弊,声称他在代表陈志远出庭并胜诉的另一项诽谤案件中,为聆审法官莫达西丁撰写部分判词。
沈立强则是当时聆听上述案件的联邦法院法官,并维持海达所做出的判决,加上他的名字在“林甘影片”中被林甘提及。
至于再顿扎维雅,她曾担任提控安华涉嫌贪污案的检控官,这起案件也在“林甘影片”中被林甘提及。
普拉维兰也声称本身拥有更多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要求,不过他却大卖关子,不愿意立即和盘托出,坚持要等到供证程序开始时,才会一一举证。
针对安华代表律师的这项申请,林甘的代表律师达亚兰(R Thayalan)、陈志远的代表律师布拉迪(Pradeep Kumar),以及前大法官阿末法鲁斯的代表律师赛阿尔维(Syed Alwee)都表示反对。
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再丁(Mohammed Dzaiddin)的代表律师邱源发(Khoo Guan Huat,译音),以及企业家罗美桦的代表律师阿美利克(Americk Singh Sidhu)则保持中立;代表非政府组织的阿兹哈(Azhar Azizan Harun)与代表律师公会的罗伯特(Robert Lazar)则只支持撤换海达与沈立强。
无法履行职责才会退出
当听证会在下午复会时,3名委员不约而同以“理由不充足”为由,拒绝退出皇委会。
海达表示,“依据我个人的看法,要我退出的理由不充足”。
沈立强和再顿则强调,他们只会在无法执行本身职责的情况下,才会自行退出皇家委员会。
沈立强说,“目前你无法让我信服本身应该退出,但若听证会进行过程中出现更多证据,我将会重新考虑”。
再顿也辩护说,“我是曾经办过涉及安华的案件,但那是履行公务员的职责,而且法庭才是下判的一方,不是我。我保证若本身认为无法履行职责,我将会自行退出”。
林甘律师批罗美桦藐视皇委会
另外,林甘的代表律师达亚兰向皇委会提出两项建议:(一)应该先鉴定影片的真伪,再调查影片的内容;(二)罗美桦选择在听证会召开前一天接受媒体访问,而且拒绝让反贪污局录取口供,此举等于藐视皇委会,能够在《1950年皇家委员会法令》下被控。
不过皇委会不仅没有接受两项建议,海达反而质问达亚兰,“你是不是在指示我们?”结果达亚兰急忙回答,“完全没有指示的意思,这只是建议”。
安华:勿对皇委会寄过高期望
另一方面,出席听证会的安华(右图)也在法庭外奉劝民众,勿对皇家委员会存有过高的期望,因为皇委会成员的资格已备受质疑。
他也声称,自己将在听证会上提出更多未曝光的证据。不过,他不愿证实是否是罗美桦的长子罗国本将所拍摄的“林甘影片”交给公正党。
此外,日前自揭是其长子拍摄“林甘影片”的企业家罗美桦的代表律师,也证实罗美桦有出席今日的听证会,不过却为因为要躲避媒体而身处另一间房间。至于拍摄林甘影片的罗国本,目前身在中国,并未出席听证会。
从今日一直至25日召开的皇家委员会听证会,一大早就吸引了许多媒体、律师和公众的热烈关注,排队领取只有60张的准证,才能进入法庭旁听,迟到者只好望门兴叹。庭警更是如临大敌,出动探测器检查所有进入法庭的人士。
获准协助听证会的大马律师公会与非政府组织,也纷纷派遣代表律师出席旁听,他们也获准向证人发问。
今日的皇家听证会也传召3名反贪污局官员以及1名来自政府的网络安全专家供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