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调查“林甘影片”司法丑闻的皇家委员会主席海达莫哈末诺(Haidar Mohd Noor,左图)日前透露,两名检控官已呈上一份16人的证人名单,目前有关名单上被传召的主要证人身份,已成为民间党团的关注点。
由党团份子所组成的“挽救司法监督委员会”( The Steering Committee to Free the Judiciary)今日特此向皇家委员会,提呈一份12人的不可或缺证人名单(minimum witness list)。
“挽救司法监督委员会”发言人艾力宝森发表文告指出,虽然海达曾经表示不会传召所有在“林甘影片”中被提及的人士出庭,但是该委员会却认为,皇家委员会至少必须传召涉及该案的一组关键及重要人士作证,否则皇家委员会的调查可能会被指有“演戏”之嫌。
林甘胞弟及黄朱强榜上有名
名列“挽救司法监督委员会”的不可或缺证人名单的人士包括:
1)前首相马哈迪(Mahathir Mohamad)
2)前副首相安华(Anwar Ibrahim)
3)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斯(Ahmad Fairuz Sheikh Abdul Halim)
4)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莫哈末赛丁(Mohamed Dzaiddin Abdullah)
5)前联邦法院大法官尤索夫晋(Eusoff Chin)
6)前首相署副部长东姑安南(Tengku Adnan Tengku Mansor)
7)商业大亨陈志远(Vincent Tan)
8)律师VK林甘(V.K. Lingam)
9)前武吉免登国会议员黄朱强
10)林甘胞弟迪鲁纳马卡拉苏(V. Thirunama Karasu)
11)林甘所使用的电话公司
12)与林甘通话人士所使用的电话公司
该委员会也欢迎皇家委员会针对“林甘影片”所揭露的资深律师游说高级法官委任丑闻进行公开听证会,以及最少将传召16名证人的举措。有关公开听证会将于1月14日至25日在吉隆坡法庭举行,而皇委会则将于3月11日前提呈调查报告。
虽然“挽救司法监督委员会”对司法丑闻影片皇家委员会的成员人选,以及所赋予的狭隘调查权限持有保留的态度,但是却认为目前皇委会开始调查的步伐正朝正面的方向前进。该委员会希望这正面的开始能够持续下去,并确保整个调查将朝有意义及充满善意的方向进行,以恢复大众及专业界对司法的信心。
以海达为首的皇家委员会成员包括前东马大法官沈立强、前上诉庭法官马哈迪夫桑卡、前总检察长再敦扎维亚及马大皇家教授邱家金。该皇家委员会将负责调查及鉴定司法影片的真实性、影片中人物及通话者的身份、对话内容真实性及建议采取的对付行动。
促让律师公会扮演积极角色
它也促请皇委会允许律师公会在调查的过程中,扮演重要和积极的角色,而非限于担任观察员的角色。它也进一步促请皇委会把证人名单公诸于世,因为这个重要和关键的公众议题不应笼罩上一片神秘的面纱,何况也很难出现证人名单遭篡改的事件。
扩大权限传召法官揭露贪腐
“挽救司法监督委员会”也促请皇委会扩大及自由诠释其调查权限,并允许各方涉及人士或有利益者供证。这包括之前曾经针对司法界贪腐及行为不检的问题,而公开发言的前法官。
这些前法官包括:
1)前联邦法院院长沙烈阿巴斯(Salleh Abas)
2)前上诉庭法官陈炘铠(N.H. Chan)
3)前上诉庭法官赛道勿(Shaik Daud Ismail)
4)前高庭法官莫哈末卡米尔阿旺(Muhammad Kamil Awang)
5)前高庭法官赛阿末依迪(Syed Ahmad Idid)
前联邦法院院长沙烈阿巴斯是因为在1988年遭前首相马哈迪以行为不检的罪名开除,并一举引爆“1988司法危机”。
前上诉庭法官陈炘铠则出版了一本新著《审判法官》(Judging the Judges)检视大马法庭针一些臭名昭彰案件的错误裁决。
前上诉庭法官赛道勿在去年11月举行的 “如何制止腐化——司法危机论坛” (How to Stop the ROT: Public forum on Judiciary Crisis)座谈会上透露,他曾经针对设立独立委任与擢升法官的司法委员会一事四处奔波,包括向前首相马哈迪建议一句钟,但最终仍不了了之。
莫哈末卡米尔阿旺在2001年,宣判沙巴州里卡斯(Likas)的州议席选举因有幽灵选民而无效时,指当时的首席大法官尤索夫晋,试图在审讯过程中干扰其裁决。
赛阿末依迪则因在1996年12月撰写一份长达33页的匿名信,控诉12位法官(包括时任联邦法院大法官的尤索夫晋)所犯下的112项滥权、贪污与行为不检的“罪行”。不过,当时的总检察长莫达阿都拉(Mokhtar Abdullah)宣称匿名信内容并不确实,唯他并没有点名赛阿末依迪的身份,只让其辞职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