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第2A泛岛大道计划(PIL 2A)征用中峇东13个地段,但20户居民因不满政府赔偿金额,拒绝搬迁。不过,槟州政府声称,这些居民已收取赔偿金,因此须在4月15日前搬离。
槟州首长办公室今日发文告强调,这些居民已获得应得的赔偿。
“因此,州政府呼吁所有相关方遵守,根据《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第3(1)(a)条文展开的法律程序,而在今年4月15日前腾空各自的物业/土地,以确保第2A泛岛大道计划(第一阶段)得以顺利实行。”
槟城第2A泛岛大道计划(PIL 2A)征用中峇东13个地段,但20户居民因不满政府赔偿金额,拒绝搬迁。不过,槟州政府声称,这些居民已收取赔偿金,因此须在4月15日前搬离。
槟州首长办公室今日发文告强调,这些居民已获得应得的赔偿。
“因此,州政府呼吁所有相关方遵守,根据《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第3(1)(a)条文展开的法律程序,而在今年4月15日前腾空各自的物业/土地,以确保第2A泛岛大道计划(第一阶段)得以顺利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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