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兰丹州政府指示所有商业场所在开斋节首日关闭营业引发争议。掌管丹州地方政府、房屋、卫生和环境事务的行政议员希尔米表示,州政府有权依法发出该指示,并强调这为保障员工权利。
希尔米(Hilmi Abdullah)今日在哥打巴鲁受访时说,上述权力已在丹州执照、商业和工业事务条规中阐明。
他解释,地方政府有权指示,任何商业、贸易或工业的营业活动不得在某个场所或持牌场所进行,除非是在市议会规定的营业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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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规定开斋节首日(必须关闭营业),若是第二天、第三天营业,那没问题。但连只是规定首日都要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