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以集会通知未附上集会地点业主同意书,认为本周六将在吉隆坡举行的反贪集会不合法,促民众勿参与。
金马警区主任苏利兹米(Sulizmie Affendy Sulaiman)今日发文告表示,警方收到人民仇贪秘书处(Sekretariat Rakyat Benci Rasuah)集会通知后,已要求主办方根据《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规定,提供集会地点业主同意书。
“警方也检查了,发现集会通知不完整,没附上集会地点业主或居民的同意书。”
“警方已于1月17日,回复主办方,要求其遵守《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