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正党今日再次揭露,担任三人特别独立调查小组主席的前马来亚大法官海达莫哈末诺(Haidar Mohd Noor,右图中)不适任调查司法丑闻影片的新证据。该党指责海达曾经在2000年的一场上诉庭官司中,做出备受争议的判决,驳回指责VK林甘涉及司法舞弊的辩护陈词,
今早公正党副主席西华拉沙在该党吉隆坡总部召开记者会表示,当年出任上诉庭法官的海达,是聆审Insas有限公司起诉《亚洲华尔街日报》通讯员拉菲布拉(Raphael Pura)诽谤案件的三司之一。而林甘则是Insas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师。
指林甘撰写判词交法官宣读
拉菲布拉是因为撰写一篇题为《马来西亚司法遭拍卖》(Malaysian justice was up for bid)的文章而遭Insas有限公司起诉。
当时他向法庭庭申请修改辩护陈词,另外加入一些内容,以证明他所撰写的文章并非捏造,反是确有其事。这些内容包括以下两项指控:
(一)1994年莫达西丁(Mokhtar Sidin)法官在陈志远起诉新闻工作者比莱(M.G.G. Pillai)的诽谤案中所宣读的判词,是由起诉者的代表律师林甘所撰写。这些判词是首先交由林甘的两名秘书嘉雅蒂(Jayanthi)和苏玛蒂(Sumanthi)打字,之后再交由林甘修改,最后的判词版本是收录在磁碟片内,并转交给有关的法官。
(二)林甘通过携带首席大法官尤索夫晋的家人前往纽西兰一起渡假,来与后者攀交关系。他们的行程包括飞往皇后镇(Queenstown)和基督城(Christchurch)的豪华渡假村,而林甘也与首席大法官搭肩合照,两人的家人也出现在照片中(左图)。
海达裁决阻止证人提呈证据
拉菲布拉的申请首先遭到高庭的驳回,之后他不服而入禀上诉庭,并由海达、阿末法鲁斯和Denis JF Ong所组成的三司聆审。最后海达在2000年10月代表三司 宣读判词 ,驳回拉菲布拉修改辩护陈词的申请。
西华形容,这项裁决“非比寻常”,因为它导致答辩人无法完整地提呈辩护陈词。
“对许多观察者来说,明显的这项判决是为了阻止证人针对这些惊人指控,呈上证据。”
“根据海达在这起案件中的判决,他有什么资格成为三人小组的成员?”
上述的判决已经不是第一宗质疑海达公信力的指控。自从副首相纳吉在9月25日宣布三人小组的成员名单后,海达就因为曾直接涉及1988年司法危机,导致当时的最高法院院长沙烈阿巴斯(Salleh Abas)遭革职,而召来非政府组织与反对党的 严厉批评 。
海达在昨日召开小组的首次会议后向记者 坦承 ,小组完全没有法定权力传召与保护证人,只能呼吁知情者自愿挺身而出供证。
无权三人小组受促自行解散
对此,两周前率先与安华一起公布司法丑闻影片的 西华拉沙 (左图)也疾呼三人小组自行解散,因为该小组完全没有实权,连最基本的调查工作都无法进行。
“他们应该直截了当承认自己缺乏法定权力来完成调查工作,诚实地停止调查并自行解散,然后建议政府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
“这么做总好过马马虎虎完成调查工作,然后发表不确实的结论,这将误导公众。”
受询及知晓吹哨者身份的公正党领袖是否会鼓励两名吹哨者自愿向小组供证时,西华表示他们无法这么做,因为吹哨者担心身份曝光后将面对不测。
“小组根本无法提供法律保护,我们要如何鼓励吹哨者站出来?我已经清楚告知反贪局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