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今天裁定,伊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西蒂玛斯杜拉的“亲戚论”为诽谤,因此须赔偿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其父林吉祥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共75万令吉。
高庭谕令西蒂玛斯杜拉(Siti Mastura Muhammad),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高庭法官郭树顺(Quay Chew Soon,译音)还规定,如果西蒂玛斯杜拉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
西蒂玛斯杜拉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高庭今天裁定,伊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西蒂玛斯杜拉的“亲戚论”为诽谤,因此须赔偿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其父林吉祥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共75万令吉。
高庭谕令西蒂玛斯杜拉(Siti Mastura Muhammad),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高庭法官郭树顺(Quay Chew Soon,译音)还规定,如果西蒂玛斯杜拉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
西蒂玛斯杜拉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关注《当今大马》WhatsApp频道 随时接收新闻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