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法案》近日出现争议,也成为本次国会会期焦点,预计政府会在抗议和批评声浪中提呈法案二读与三读。
法案一开始的争议集中在宗教司资格,因为法案要求候选人必须遵循逊尼正统派信仰,尤其第3(4)条文强调宗教司必须遵循阿什尔里派(Ashairah)和马图里迪派(Maturidiyyah)的信仰角度、沙斐仪派(Syafie)的法学角度、伊玛目加扎利和伊玛目朱奈德的苏菲主义(Tasawwuf)。
ADS
玻璃市宗教司阿斯里率先反对上述过于狭隘的定义,毕竟按照这一规定,就连萨拉菲派(Salafi)也不符资格出任联邦直辖区宗教司。
然而,围绕法案的争议随着时间的推进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