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仑高原县议会昨日到当地一处“希腊海岛风格”的旅游景点,拆除一座非法建筑。
据金马仑高原县议会昨日在面子书贴文,县议会昨日援引《1974年道路、排水沟及建筑法令》(第133号法令)第70(1)条文,即未经批准建筑的罪名,发动这次的拆除行动。
县议会透露,执法行动在主席阿兹米哈迪(Azmil Hadid Maznan)带领下展开,从早上9点至上午11点30分,过程约2小时30分。
参与本次行动的单位包括,金马仑土地局办公室(PDTCH)、警方、彭亨州执法单位(UPNP)、金马仑公共工程局(JKR)和国能公司(TNB)的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