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在去年1月把赵明福案件的调查报告发还给警方,并要求警方进一步调查。警方之后已重新传召相关证人,完成调查,并把报告重新提交给总检察署。这是内政部长赛夫丁通过国会书面答复,回答行动党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的问题时,所公布的最新进展。赛夫丁指出,在内阁2018年的指示下,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42条文(即错误拘禁罪)重新开档调查赵明福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