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上诉庭法官希山慕丁尤努斯受委为新任人权委员会主席,任期3年,从7月3日起生效。“根据1999年《人权委员会法令》第5(2)条文,国家元首已同意任命希山慕丁尤努斯为人权委员会主席,任期三年。”政府首席秘书祖基阿里是于今日发文告时,如此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