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组织“捍卫自由律师团”指出,不若土著团结党青年团等人的说法,并没有宪法条文阻止玛拉工艺大学向非土著学生开放心胸外科研究生课程。
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再益玛立(Zaid Malik)在今天文告指出,各方针对这次开放课程的课题有着众多的误解,更曲解了宪法第153条文的含义,及它跟玛拉工艺大学(UiTM)的关系。
“这并不令人惊讶,因为自70年代初以来,历届政府和政治领导人一直在错误解读和滥用第153条文,以牺牲国家团结为代价,牟取政治利益。这导致非土著陷入劣势,而这并非第153条文所预见的事情。”
再益玛立指出,宪法第153(2)条文允许国家元首设立合理比例的教育特权,以保障马来人和沙巴、砂拉越土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