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造分别为涉事的两家公司,及其五名负责人。
所有人皆不认罪,获准个别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
其中,KK Mart两名董事,即创办人蔡志权与妻子罗秀梅(音译,Loh Siew Mui),被控以《刑事法典》第298条文,即破坏宗教和谐、分裂或伤害团结,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一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供应商新建昌公司三名董事苏振发(音译,Soh Chin Huat)、吴丽慧(音译,Goh Li Huay)、苏慧珊(音译,Soh Hui San)则被控以《刑事法典》第109条文,即教唆犯罪,并与《刑事法典》第298条文同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