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埔空难的飞机制造商宣称,去年已向该飞机发出“停飞令”,惟大马民航管理局(CAAM)称没接到相关通知。
民航局执行长诺阿兹曼(Norazman Mahmud)也坚持交通部的声明,即这架飞机在事故当天拥有效适航证书。
《新海峡时报》今天引述他说,涉及事故的飞机已向民航局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适航证书和有效的飞行执照。
“因此,是基于所需的有效文件批准。”
加埔空难的飞机制造商宣称,去年已向该飞机发出“停飞令”,惟大马民航管理局(CAAM)称没接到相关通知。
民航局执行长诺阿兹曼(Norazman Mahmud)也坚持交通部的声明,即这架飞机在事故当天拥有效适航证书。
《新海峡时报》今天引述他说,涉及事故的飞机已向民航局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适航证书和有效的飞行执照。
“因此,是基于所需的有效文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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