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早前流传一名理发店业者向外国游客收取120令吉理发费,随后,该名业者因未在店内展示收费表而面控,吉隆坡地庭宣判罚款5000令吉。
《马新社》报道,法官诺丽娜(Norina Zainol Abidin)今日宣判,52岁的被告努鲁(Nurul Jannah Abdullah)罚款5000令吉。
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入狱6个月取代。
根据控状,努鲁于去年4月11日在吉隆坡武吉免登路的一家理发店,没在店内展示所提供的服务清单及收费表。
努鲁因而在《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第3(1)条文下被控,并可根据相同法令的第5(a)条文处以最高5万令吉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