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关丹商人上诉挑战营业场所招牌使用爪夷文的政策,惟遭布城上诉庭驳回。以雅谷(Yaacob Md Sam)为首的三司在线上一致裁决,州当局规定营业场所在招牌上使用爪夷文的指令,不存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