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8点44分更新
上诉庭今天驳回,沙巴前首长慕沙阿曼和32名州议员提出的上诉申请,而宣判州元首解散州议会的做法有效。
根据《马新社》,阿都卡林(Abdul Karim Abdul Jalil)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沙巴州元首在解散州议会方面,正确行使沙巴宪法赋予他的斟酌权。
此外,上诉庭也拒绝颁发暂缓令,直到他们上诉至联邦法院为止。
换言之,沙巴州选获准如期举行,即9月12日提名,9月26日投票。
另外两名承审法官分别是阿布巴卡(Abu Bakar Jais)和苏邦里安(Supang Lian)。
无权干预解散议会决定
阿都卡林指出,他们认为亚庇高庭司法专员沈大卫(Leonard David Shim)日前裁决,该案件不适合通过司法审理的决定没问题。
“法庭认为,在涉及解散议会的事务上,法庭无权干预解散议会的决定。”
“因此,我们驳回33名申请者的上诉,维持司法专员的判决。”
诉方律师菲罗斯(Firoz Hussein)闻判后,马上口头申请暂缓执行今日的判决,直到他们申请准令,以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不过,代表州元首祖哈的沙巴律政司苏观山(Brenndon Keith Soh)反对法庭发出暂缓令,理由是目前对方仍未提呈上诉,而应在申请准令时才寻求暂缓。
选委会已准备应付选举
此外,沙巴州政府和看守首长沙菲益的代表律师塞勒斯(Cyrus Das)也反对这项要求。他提醒,选委会已在准备州选,并牵涉到3万名人员和73名选举官。
他说,根据沙巴州宪法,选举须在议会解散后的60天内举行。
“我们距离州选提名约72小时...我认为,民众已面对太多的困扰...想要参选的人应该了解自己的立场。”
代表选委会的高级联邦律师苏珊娜(Suzana Atan)也反对暂缓令,理由是竞选机制已就绪,提名日则定于本周六。
慕沙阿曼和几名州议员都出现在法庭聆听判决。
沙巴亚庇高庭是在8月21日,驳回慕沙阿曼等人的司法审核申请,同时也不颁发禁解散州议会的庭令。
亚庇高庭法官沈大卫当时裁定,该诉讼的第二答辩人沙菲益已依据沙巴州宪法行事,以要求第一答辩人州元首祖哈解散州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