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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当论”到“沙地捐款论”,法官全盘否决纳吉辩词
Jul 28, 2020 8:45 AM
更新: Aug 5, 2020 10:24 AM

滚动报道

吉隆坡高庭宣判,前首相纳吉在4200万令吉SRC公司案件的七条控罪罪成。以下是《当今大马》上半天的滚动报道。


下午1点16分:

《当今大马》上半天的滚动报道在此结束。下午复庭后,《当今大马》将继续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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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下午复庭

中午12点50分:

法官宣判后,吉隆坡高庭展延至下午2点处理后续跟进。

届时,辩方将检查案例,以申请为纳吉减轻刑罚。

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原本向法官要求周一才申请减刑,但法官要求下午2点就进行。


纳吉所有控罪罪成

中午12点17分:

吉隆坡高庭裁决,纳吉在4200万令吉SRC案的七项控罪全部罪成。

法官纳兹兰说,辩方无法提出合理怀疑来反驳提控。

“基于此,我裁定被告所有7条罪成立。”

这7条罪是: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


无法提出合理怀疑

中午12点12分:

法官纳兹兰表示,辩方无法就3项刑事失信罪,提出合理怀疑来反驳提控。


纳吉未致函感谢国王阿都拉

早上11点52分:

法官纳兹兰表示,虽然纳吉宣称拿了沙地王室的26亿令吉(按当时汇率计算)捐款,但却没有发函感谢已故沙地国王阿都拉。


沙地王室来函有疑点

早上11点50分:

法官纳兹兰指出,纳吉并没要求政府官员,尤其是首相署官员跟沙地阿拉伯政府查证所谓的“捐款”。

“不管是哪一部分的沙地王室涉及,或被告对刘特佐的信心,总之被告并没查证阿都拉国王的捐款(是否属实),而这让人难以置信。”

纳兹兰续称,虽然辩方声称沙地王室曾致函证实会捐款给纳吉,但这些信函却存有疑点。

他说,根据被告的证词,被告并不认识写信人,而这个据称是沙地王子的写信人也未必跟阿都拉国王有关系。

“那些信致力解释捐款不是贪污。但被告作为首相,却没有检查与查证这些信函。”


不相信沙地捐款论

早上11点46分:

法官纳兹兰不相信纳吉的“沙地捐款论”。

法官在进入这个部分时,一开始先打趣说:“条条大路通罗马,被告则是通向利雅得。”

利雅得也是沙地阿拉伯的首都。

法官表示,虽然已故沙地国王阿都拉曾在利雅得见过纳吉,但没有证据显示,已故国王阿都拉曾表示要捐钱给纳吉或马来西亚。

他说,只有到后来,刘特佐才声称已故国王阿都拉有意捐款。

“这跟国王阿都拉在利雅得所说的说法不一致。”


部分纳吉支持者离去

早上11点45分:

在法庭大厦外,随着警方数次严厉警告,部分纳吉支持者开始解散。

不过,一名支持者向记者表示,大多数人只是去享用午餐。


法官不信纳吉受刘特佐所骗

早上11点35分:

法官纳兹兰表示,刘特佐完全清楚自己的角色,且毫无疑问的是,刘特佐当时协助纳吉掌管其账户。

法官并不相信,纳吉上了刘特佐的当。

“要说被告受刘特佐所骗,那是太牵强了。”


法官不信签名伪造

早上11点半:

法官纳兹兰接着提到纳吉的签名文件

他说,虽然辩方声称文件上的签名伪造,但根据查案官的供证,被告之前未曾否认过这些签名。

“更重要的是,辩方没有提供专家的说法,以证明被告签名伪造。”


纳吉没归还4200万令吉

早上11点25分:

法官纳兹兰指出,纳吉并没采取任何行动归还SRC公司的4200万令吉。

他说,纳吉作为首相兼财政部长,法律上乃是SRC公司的拥有人,因而知道4200万令吉源自SRC公司。


刻意隐瞒银行汇款

早上11点15分:

纳兹兰裁决,证据完全显示,纳吉知道其AmBank Islamic银行的三个账户获得汇款,但却刻意向公众隐瞒。

他说,富豪刘特佐与纳吉时任机要秘书阿兹林(Azlin Alias,已故)就这三个账户的状况,一直保持联系。


没有起诉Ambank

早上11点10分:

法官纳兹兰表示,不论是SRC国际公司或是纳吉本身,都没有向银行AmBank Islamic采取法律行动。


警方要求遵守社交距离

早上11点08分:

在法庭大厦外,警方警告纳吉支持者与公众人士,别聚集在法庭大厦前。

数辆警察巡逻车停在法庭大厦大门前,警员使用警车的扩音器,要求群众遵守防疫指南,奉行社交距离。

此前,大批纳吉支持者聚集在法庭大厦大门前。他们并没遵守社交距离,有者没有戴口罩,有者则互相拥抱,或靠在一起。

由于纳吉支持者群聚且没有遵守防疫指南,不少记者通过WhatsApp寻求警方与卫生部的评论。

其中一名记者在警方的通讯群组中,指这些支持者并没遵守社交距离,并询问警方会否执法。


纳吉滥权罪成

早上10点59分:

法官纳兹兰说,就滥权控罪而言,辩方无法提出合理怀疑来反驳提控。

纳吉这条控罪是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

纳吉在此案共面对7项控罪,即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


阻止胡斯尼到瑞士

早上10点45分:

法官纳兹兰表示,纳吉曾经阻止时任第二财长阿末胡斯尼到瑞士取回SRC国际公司的款项。

“被告说,此事必须以‘政府对政府’的方式来解决。但证据显示,被告作为首相,从未行动。”


内阁仓促下批准KWAP贷款

早上10点35分:

法官纳兹兰指出,毫无争议,内阁是在“仓促”下批准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发出第一笔20亿令吉贷款予SRC公司。

法官表示,纳吉也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的投资小组提出这项要求。


法官指纳吉是最终决策人

早上10点半:

法官纳兹兰逐一阐述纳吉的7条控罪。

他提到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借贷给SRC国际公司的20亿令吉低息贷款。

他说,根据证人的证词,纳吉是贷款计划的最终决策人。


法官指纳吉涉SRC公司成立

早上10点20分:

法官纳兹兰表示,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的成立。


法官开始读判词

早上10点18分:

法官纳兹兰开庭。他首先感谢控辩双方的陈词。

接着,他开始宣读判词。


纳吉走进被告栏

早上10点17分:

法官纳兹兰即将开庭,纳吉走进被告栏准备。

纳吉女儿诺雅娜与继子里扎都坐在公众席上,为父亲打气。


伊党地方领袖现身支持纳吉

上午10点11分:

吉隆坡法庭大厦对面的吉隆坡联邦直辖区清真寺(Masjid Wilayah)外,可见设立了5个帐篷供纳吉支持者休息。

帐篷内也准备了餐饮,而所有的支持者在登记前必须先测量体温。

伊党北根区部主席阿布卡欣(Abu Kassim Manaf)与数名伊党党员,也现身支持纳吉。

阿布卡欣表示,希望法庭对纳吉的裁决,不受任何政治影响。

“我希望可公平获胜,没有(政治)干预。我相信‘我的老板’(纳吉)会没事。愿上苍所愿。”


纳吉进入审讯庭

早上9点58分:

纳吉进入审讯庭。他抵步后,先是坐在公众席的第一排,等待法官开庭。

阿末扎希坐在纳吉身旁。

公众席上还坐有莫哈末哈山、前彭亨州大臣安南耶谷等。


嘉玛:不是示威,只是替纳吉打气

早上9点50分:

巫统大港区部主席嘉玛尤诺斯(Jamal Mohd Yunos)告诉在法庭外的媒体,法庭今天的判决不止是影响纳吉,也会影响国盟政府。

“这不仅是针对纳吉,也是针对国盟政府的案件。”

“今天,(我们来这里)不是示威,而是为了替纳吉打气。”


纳吉受到英雄式欢迎

早上9点半:

纳吉抵达吉隆坡法庭大厦。他抵步时,受到大批支持者的英雄式欢迎。

纳吉身穿一袭巧克力色西装外套,带着口罩,从法庭大厦外围走入现场。

在场支持者纷纷欢呼,并高喊“我的老板”呼唤纳吉。不少人也涌上前,想要跟纳吉合照。

纳吉在大批保镖簇拥下,走进法庭大厦。他并没停步接受媒体访问。

在场者还有其他巫统巨头,如党主席阿末扎希、署理主席莫哈末哈山、总秘书阿末玛斯兰与青年团团长阿斯拉夫等等。

不过,现场不见有巫统的盟党,如马华与国大党的高层领袖。


入内采访记者人数有限

早上9点28分:

庭警终于放行,让媒体人员进入审讯庭。

无论如何,由于审讯庭内的公众席有限,再加上防疫新常态,入内采访的记者也有人数限制。


末哈山为纳吉祈祷

早上9点17分:

巫统署理主席莫哈末哈山在法庭外接受媒体访问。他表示,将祈祷纳吉获得“真正的正义”。

“我们没有什么好说的。只是祈祷纳吉获得最佳结果。希望他获得真正的正义。”

当末哈山抵步时,在场支持者报以热烈欢呼与掌声。


阿末玛斯兰念班顿

早上9点05分:

巫统总秘书阿末玛斯兰在法庭外接受记者访问。他表示,希望纳吉可以摆脱所有控罪。

“我希望正义获得伸张,法庭今天判他无罪释放。”

阿末玛斯兰也念出一首马来班顿,大意是赞扬国盟政府,并指希盟前朝政府不能滥用司法体制。


高喊“我的老板万岁”

早上8点55分:

大约100名纳吉支持者从端姑阿杜哈林(前称大使路)走向吉隆坡法庭大厦。他们高喊“我的老板万岁”,以示声援纳吉。

他们来自登嘉楼,于昨晚抵达吉隆坡。


逾三千支持者为纳吉打气

早上8点50分:

超过3000名纳吉支持者一早抵达吉隆坡法庭大厦,为纳吉加油打气。

他们身穿红衣或蓝衣,当中不少人衣服上印有“我的老板”的字眼。

这些支持者来自全国各地。其中一名妇女来自纳吉的选区北根。她在受访时表示,她与丈夫从晚上11点就开车出发,于凌晨6点抵达法庭大厦。

她称,北根总共有6辆巴士载满人,前来吉隆坡法庭大厦支持纳吉。

法庭大厦外,纳吉支持者不时高喊“我的老板”的口号。

大多数人都有戴口罩,但并没维持社交距离。


SRC案即将下判

早上8点40分:

经过长达1年多的审讯,吉隆坡高庭稍后将裁决前首相纳吉的4200万令吉SRC公司案件。

纳吉涉嫌在任内滥权、挪用和收取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因而面对7条控罪,即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

承审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预料将在今早10点下判。届时,纳吉将获知是否罪成或无罪释放。

本案从2019年4月3日开始审讯。检方传召57名证人出庭供证后,纳兹兰于当年11月10日裁定,纳吉在SRC案的7项滥权、失信和洗钱罪名表面成立,必须出庭自辩,而纳吉选择在证人栏自辩。

辩方之后在抗辩程序中传召了19名证人供证,审讯于今年6月5日完成控辩陈词环节。

SRC国际公司原本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后来在2012年转给财长机构,由财政部所拥有。

纳吉在一马公司丑闻当中面对了多宗案件的提控,而SRC案将是第一个下判的案子。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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