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今日驳回前首相马哈迪及巫统峇都交湾区部前副主席凯鲁丁,起诉前首相纳吉在一马公司行为失当案所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
马哈迪和凯鲁丁(Khairuddin Abu Hassan)起诉纳吉行为失当案,在高庭及上诉庭遭撤销诉讼,而联邦法院早前也驳回上诉申请。
俩人因此要求联邦法院,对早前的裁决进行司法审核。
以马来亚大法官阿扎哈(Azahar Mohamed)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一致裁定,该案并不属于令联邦法院行使其复审权的特殊案件。
“我们认为,这项申请没达到1995年联邦法院条例第137条文的门槛。”
阿扎哈也说,法庭偏袒的课题不存在。
“我们没看到有任何审判不公的情况。”
申请者需支付3万堂费
他谕令提出司法审核申请的人士支付3万令吉堂费。另外两名承审法官是查芭丽雅(Zabariah Mohd Yusof)及哈丝娜(Hasnah Mohammed Hashim)。
马哈迪及凯鲁丁的代表律师哈聂夫( Haniff Khatri Abdulla )今日在庭上说,联邦法院早前裁决驳回寻求上诉准令的申请,以及申请撤换法官劳勿斯是没有根据的。
他说,劳勿斯应该退审,因为马哈迪曾在劳勿斯达到66岁法官强制退休年龄时,入禀司法审核以挑战劳勿斯受委任的合法性。
然而,劳勿斯并没有退审,联邦法院也继续审理该上诉申请。
已在类似案件作出裁决
另外,纳吉的代表律师哈法里占(Mohd Hafarizam Harun)说,这是一项学术课题,因为联邦法院已在白沙罗国会议员潘俭伟,以类似课题起诉纳吉的案件中作出裁决。
他说,司法审核只适用于特殊及有限的情况,申请者的案件不符合该情况。
他也说,联邦法院另一组法官早前在审理寻求上诉准令的申请时没撤换劳勿斯,并没出现审判不公的情况,这是法庭的酌处权。
马哈迪和凯鲁丁在2016年3月23日入禀法庭,起诉纳吉在公职方面行为失当,及在管理一马公司主权投资基金渎职。
高庭在2017年4月28日批准纳吉申请,指纳吉并非公务员而是行政人员,并撤销马哈迪等人诉讼。
上诉庭在2017年8月30日驳回马哈迪和凯鲁丁提出的上诉申请。
他们无法寻求上诉准令,以恢复他们被高庭所撤销的诉讼,因为以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敦劳勿斯为首的三司在2018年2月27日一致驳回他们俩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