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杜绝酒驾造成的交通意外事故,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表示,政府将确保在下次国会提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的修订案。
根据《马新社》,他今天发文告指出,政府不仅会修订该法令的第44条文,即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驾驶造成致命事故的事项,同时也会修订,有关驾驶人士酒精含量限制的第45条文。
“政府支持交通部的建议,对遭逮捕的酒驾司机施予强制性监禁。”
“反观,目前的条文赋予法庭酌情量刑。”
援引谋杀罪名调查
掌管法律事务的达基尤丁(Takiyuddin Hassan,上图)指出,随着修订案将提高罚款额和监禁期,总检察署将可以提控被告上地庭。
为了发挥吓阻作用,他说,政府将跟总检察署探讨,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和第307条文(企图谋杀)来调查,造成死亡车祸的酒驾司机。
“除此之外,警方也将协助酒驾司机造成致命车祸的受害者家属,向法庭入禀民事诉讼。”
他也强调,虽然政府对酒驾交通事故的立场坚定,但不意味否决非穆斯林喝酒的权利。
他补充,非穆斯林可以喝酒精饮料,唯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
伊领袖建议禁售酒
近期频传酒驾死亡车祸,一名警员甚至本月初在路障执勤时,遭一名疑酒驾的男子驾驶四轮驱动车撞倒,头部和身躯受重伤,当场不治。
伊党宣传主任卡玛鲁查曼(Kamaruzaman Mohamad)前几天疾呼,政府全面禁止国内的酒类生产和销售。唯在野党议员却认为此举行不通,反促提高惩罚和推广醒觉活动来防范酒驾行为。
前交通部长陆兆福则披露,在希盟执政时已研拟修订《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研究方案包括,把酒驾行为的惩罚从监禁3到10年,调高至最少6年,最高则20年。至于血液酒精浓度则从每100毫升中含80毫克,降低至50毫克。
“我们也研拟修订法令,任何人一旦酒驾致死罪成,他们的驾照则将永久吊销。我认为若一个司机喝醉害命,则他没资格上路开车。”
另一边厢,交通部长魏家祥日前在面书专页发文表示,将在6月1日与交通部、陆交局(JPJ)开会,以审视修订该法案的建议。
“交通部通过问卷调查收集民众意见后,修法方案须在6月中完成,以便在内阁会议提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