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政府允许在有条件限行令期间让民众在开斋节和丰收节聚会,但仍受限于任何由卫生总监发出的指示。
根据总检察署网站昨天发布的2020年传染疾病防范与管制条规(疫区举措)(6号)联邦政府宪报,其中的第7(2)(a)条文提及了佳节聚会事宜。。
第7条文的第(2)次条文阐明,人们可参与(a)开斋节、沙巴丰收节和达雅丰收节聚会,但受限于任何由卫生总监发出的指示,以及(b)葬礼,惟出席者不可超过20人。
这份由卫生部长阿汉峇峇所签署的宪报,自2020年5月13日开始生效至2020年6月9日。
宪报指出,任何驾驶私家车的人士,不可乘载超过3名乘客,以及这些乘客必需是与司机同住一屋檐下。
理发店美容院不可开业
该宪报也列出15项禁止活动,例如大规模群聚的娱乐、休闲和体育活动;夜店;宗教、文化与艺术活动;大规模群聚的经商活动;赌博;在员工宿舍进行群聚活动;在服装店试穿和试用化妆品;理发店和美容院服务;拍摄电影、戏剧、纪录片和广告;邮轮和旅游服务。
第6(1)条文指出,没有人可在疫区之间移动,唯上下班除外。
此条文也指出,国会议员或州议员可出席国会或州议会会议。
至于公共交通,任何海陆空的执照或准证持有人,必需确保交通工具内的乘客,不超过最大载客量的一半。
另外,出租车、德士、机场德士、豪华德士或电召车司机,每一次不可接载超过两名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