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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病患可邮寄领药,卫生部于限行期吸纳费用

卫生部鼓励长期病患者在限行期间,通过现有的4种附加服务来领药,若选择邮寄药物,该部门甚至会吸纳邮寄费。

卫生总监诺希山今日在面子书贴文指出,病患可通过药剂附加价值服务(VAS)的邮寄、取药车道(Pandu Lalu)、药物柜(Locker4U),以及预约方式领药。

他说,当局鼓励病患在限行期间使用邮寄药物的服务,因为此方式可直接将药物送上门,无需亲临医院或卫生诊所。

“为减轻病患的负担,由4月6日起至6月30日,估计为数63万8000令吉的邮寄服务运送费,将由卫生部吸纳。

“病患遵从治疗是重要的一环,以及要确保药物供应在限行期间不受影响,并维持社交距离。”

惟邮寄只限特定药物

诺希山说,之前的邮寄服务运送费是5令吉30仙至10令吉60仙,视重量和运送区域而定,并且是由病患自行承担,以及在收到药物时,必需支付现款给大马邮政公司。

“可邮寄的药物是片剂和胶囊等,对于液状药物及需要特别储藏方式的药物如胰岛素,病患受促使用VAS服务的其他方式。”

他补充,若要了解VAS服务的详情,病患可联系卫生部医疗设施的药剂组,或他们接受治疗的地点,以登记获取有关服务。

任何有关药物的疑问,可联系全国药剂中心(NPCC),电话号码是1800-88-6722(周一至周五,早上8点至下午5点,公共假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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