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报道
前首相夫人罗斯玛的砂学校电供案审讯进入第5天,《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下午1点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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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延至明天续审
下午1点10分:
在法庭午休前,加吉星向法官提出申请,指罗斯玛身体不适,希望展延至明天审讯。
法官再尼后来允许加吉星的要求,宣布今午休庭,明天续审。
“为何一直重复问题?”
中午12点45分:
加吉星一再重复相同的问题,诘问马哈基尔上庭指控罗斯玛涉贪的动机,引来法官的不满。
加吉星之前也一再重复诘问马哈基尔,是否为了自保而上庭供证;而马哈基尔否认指控。
法官再尼向加吉星提出:“我在问你,为何一直重复同样的问题?”
法官也询问加吉星还要需要多长的时间来盘问马哈基尔,而加吉星则回答“不会太长时间”。
法官再尼宣布法庭午休,下午续审。
纳吉指示监督发电计划
中午12点20分:
辩方律师提供一文件,显示纳吉曾下令教育部监督砂校太阳能混合发电计划。
马哈基尔在法庭上念出纳吉在一封信上的“备注”,显示纳吉指教育部必须监督该发电计划。
马哈基尔接着也同意辩方律师加吉星的说法,即纳吉的指示说明,该计划必须按程序落实。
不过,马哈基尔则不同意加吉星的假设,即教育部在未设立协商委员会前,于2016年发出授标书给日拔公司乃是未根据政府程序行事。
否认把纳吉当替罪羊
中午12点12分:
短休之后,辩方律师阿克贝丁接着盘问马哈基尔。
阿克贝丁指控马哈基尔一开始以要根据程序为由不批准日拔公司申请,后来又以纳吉下令为由发出合约,乃是把纳吉当替罪羊。
马哈基尔否认指控。
阿克贝丁:一开始,为了躲避赛迪,你说(发出合约)必须根据程序,后来你又没有根据条规(发出合约),之后你就找纳吉当替罪羊,声称是他(纳吉)下令的。
马哈基尔:不同意。
加吉星发出“生死誓言”?
早上11点14分:
加吉星继续对马哈基尔严加盘问,并指控马哈基尔的证词前后不一。
加吉星:你(的证词)并不一致。
马哈基尔:从一开始,你就是想要我变成那样。
加吉星:就算到死,我也可以这样(继续盘问)。
马哈基尔:别这样。
而就在马哈基尔说出“别这样”后,审讯庭内也爆出笑声,包括了马哈基尔和加吉星也忍不住笑出来。
法官再尼允法庭短休。
否认因未收到贿金拖延程序
早上10点52分:
加吉星指控,日拔公司向纳吉投诉教育部在批准的过程中出现拖延,都是因为马哈基尔未收到第一笔100万令吉的贿金。
马哈基尔否认加吉星的指控。
加吉星:(日拔公司)向首相投诉,你没有履行你的工作。
马哈基尔:不同意。
加吉星:原因是(马哈基尔)还未收到第一笔100万令吉(贿金)?
马哈基尔:不同意。
纳吉下令尽快发授标信
早上10点35分:
马哈基尔坦承,在发出授标信给日拔公司前,教育部未有设立技术委员会,以鉴定砂校太阳能混合电供工程的细节。
他在回答加吉星的盘问时表示,这都是因为纳吉下令尽快发出授标信,所以教育部未能即时设立技术委员会。
“我同意说在未发出授标信前,应该先设立(技术)委员会。”
“但我们没有机会这么做。”
质疑为何未带上内阁讨论
早上10点半
加吉星继而质疑马哈基尔,既然他质疑日拔公司是否有能力落实砂校太阳能混合发电计划,为何又不把课题带上内阁讨论。
马哈基尔表示,无须把此课题带上内阁讨论,因为这是教育部的计划。
加吉星再次施压,指马哈基尔其实是因为自己受贿,所以才没把课题带上内阁。
不过,马哈基尔不同意加吉星的指控。
否认与赛迪有裙带关系
早上10点20分:
马哈基尔否认辩方律师加吉星的指控,否认自己与日拔公司的董事经理赛迪(Saidi Abang)和其搭档拉因(Rayyan Radzwill Abdullah)有裙带关系。
加吉星是指马哈基尔供称,时任首相纳吉曾询问拉因是什么人,而马哈基尔当时也告诉纳吉,来因是赛迪的搭档。
加吉星:为何这不在你的(书面)证词?你说拉因是日拔公司的代表,除此之外,你有告诉他们,来因也是你的朋党吗?
马哈基尔:他们(赛迪和拉因)什么时候成为我的朋党了?不同意。
加吉星:你收他们的钱,所以是朋党。
马哈基尔:不同意。
马哈基尔接受辩方盘问
上午10点07分:
审讯开始,马哈基尔坐到证人栏内,继续接受辩方律师加吉星的交叉盘问。
审讯第5天
上午9点30分:
前首相夫人罗斯玛的砂州乡区学校电供舞弊案今天进入第5天审讯。
审讯即将开始,被告罗斯玛坐到被告栏内。
前教育部长马哈基尔(Mahdzir Khalid)再次现身法庭,准备继续以控方第5证人身份供证。
昨天,辩方律师加吉星一再指控马哈基尔贪腐,指通过批准日拔公司取得砂州369学校的太阳能混合发电计划,从中取得高达6000万令吉的回扣。
加吉星也指控马哈基尔因为贪腐被反贪会抓到痛脚,所以和反贪会协商,诬陷罗斯玛和纳吉。
不过,马哈基尔否认加吉星的所有指控。
在砂学校电供案中,罗斯玛面对3项控状,如下:
第一项控状是:罗斯玛被控在2016年3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太子广场底楼的Lygon Bistro,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Saidi Abang),索取高达1亿8750万令吉,即总值12亿5000万令吉电供工程合约的15%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396间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之回酬。
就这项控状,她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不少于贿款总数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价值为高。
第二项控状是:罗斯玛被控在2017年9月7日,在住家收取赛迪阿邦的150万令吉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她因而被控抵触同样的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
至于第三项控状则指:罗斯玛涉嫌在2016年12月20日,在布城第10区首相官邸收取赛迪阿邦的500万令吉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罗斯玛因而被控触犯同样的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
不过,罗斯玛皆不认罪,并要求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