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和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发出警告,任何散播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虚假内容、谣言或假消息者,将受到严厉对付。
联合文告指出,这种行径会引起恐慌及破坏国家稳定。
“警方及通讯委会严正看待此行为,不会对任何散播假消息而引起民众恐惧、恐慌。”
目前,双方已鉴定4人,协助调查散播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的假消息,同时发现社交媒体及网络留言是主要散播假消息的主要平台。
促民众查证清楚
散播假消息者将在刑事法典第505条文被控,一旦罪成可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同时可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法令第233条文被控,若罪成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民众受促在相信或转发有关病毒消息前应先查证,尤其是非卫生部发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