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SRC国际公司案被告抗辩环节进入第15天,《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下午5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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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连珠炮发问
下午3点26分:
纳吉否认滥用首相权位,私用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巨款。
他接受西谭巴兰的交叉盘问时,断然否认此事。
西谭巴兰:你滥用你的首相与财政部长公职,确保政府为SRC的40亿令吉贷款担保。
纳吉:我不同意。
西谭巴兰:你滥用你的职位,用SRC资金来为自己致富。
纳吉:我不同意。
西谭巴兰:SRC公司的4200万令吉在不知目的何在下,汇入你的户口。这笔钱证实是贿赂。
纳吉:不,没有证据显示此事。
西谭巴兰:当你主持内阁会议批准两次政府担保时,你在SRC公司根本就存有个人利益。
纳吉:我完全不同意。
西谭巴兰:你把SRC当成自己的公司,为了自己个人利益来营运。
纳吉:我不同意。
辩方或传阿班迪供证
下午3点10分:
纳吉表示,辩方不排除传召前总检察长阿班迪上庭供证。
西谭巴兰是询问纳吉,是否将传召阿班迪上庭,以询问阿班迪在2016年宣布纳吉清白无罪的说法。
西谭巴兰:你会在此案传召阿班迪吗?
纳吉:我们正在考虑。
否认阿班迪“清白论”错误
下午3点08分:
2016年1月26日,时任总检察长阿班迪宣布,纳吉在“26亿捐款案”与SRC案都没有犯法。因此,他指示反贪会,把这两宗案关档了结。
阿班迪当时的言论,引起全国哗然。
纳吉今天接受西谭巴兰的盘问时,不同意阿班迪当时的决定错误。
纳吉也不同意西谭巴兰的说法,即阿班迪会作出这样的决定,与阿班迪后来获委为朝圣基金局董事有关。
阿班迪在2016年1月宣布纳吉清白无罪后,不久就被揭发获委为朝圣基金局董事,一直到第14届大选后的2018年6月4日才辞去董事职。
展延不影响审讯
下午2点50分:
法官纳兹兰同意辩方的申请,择定2月10日让澳洲笔迹专家鉴定13份含有纳吉签名的呈堂文件。
昨天,法庭要求辩方在2月3日前完成鉴定程序,但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今早告诉法庭,由于时间太仓促,澳洲专家或赶不及在下周前来大马。
哈温德吉星于法庭午休后复审时表示,澳洲专家最早只能在2月10日前来大马。
哈温德吉星也表示,就算延迟至2月10日再进行笔迹鉴定,也不会对SRC案审讯造成太大影响。
“鉴定笔迹只需要两天时间,只要最终报告完成即可上报法官大人。”
而副检察司西谭巴兰则提出,澳洲专家可以在2月10前来是一回事,但要准备那些文件供专家鉴定又是另外一回事,这恐耽误审讯。
因此,西谭巴兰要求一旦有了专家的鉴定结果,必须立即呈报,以免影响审讯。
法官纳兹兰在听了双方陈词后,择定让澳洲专家在2月10日,鉴定13份呈堂文件的签名,并喻令一旦有了结果就必须立即上交报告。
法庭复审
下午2点46分:
午休结束,法庭回复审讯。
法庭午休
中午12点52分:
法庭午休,下午2点半续审。
无法解释为何4200万流入账户
中午12点17分:
纳吉告诉法庭,无法解释为何会有人,将4200万令吉汇入他的个人账户。
西谭巴兰是询问纳吉,Ihsan Perdana公司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之间,将总共4200万令吉汇入纳吉的个人账户,但何以其他董事经理山苏(Shamsul Anwar Sulaiman)并不知情。
此外,西谭巴兰也问纳吉,为何前机要秘书阿兹林没有告诉一马人民基金会(Yayasan Rakyat 1Malaysia)的洪素玲,通过一马人民基金会汇出的款项,最终是流入纳吉的账户。
西谭巴兰:为何会有人将4200万令吉汇入你的账户?
纳吉:我不知道。我从未授权(转移)那笔钱。
利用捐款延续国阵政府运作
中午12点05分:
西谭巴兰指控,纳吉在AmBank开设的5个账户,且在2011年至2015年之间所收到的款项,都是为了私利。
不过,纳吉却不同意,指他也使用所收到的钱来协助有需要的人。
而西谭巴兰进一步指控,纳吉把个人账户的钱用在国阵、巫统和其他的用途上,其实也都是为了个人政治利益。
纳吉不同意,并表示他这么做其实是为了维持国阵政府的运作。
此外,纳吉也不同意所谓来自沙地王室的捐款,目的是用来买票。
西谭巴兰:我说,从这所谓沙地王室捐款的开销,让你可以间接向收取款项的人买票。
纳吉:不同意。
向反贪会给供后反口
早上11点50分:
纳吉向反贪会给供时曾说过,是他签署银行文件,以将2700万令吉汇入他的个人账户。
不过,来到了审讯,纳吉却否认曾签署这份银行文件,并指自己当时,即2014年12月正在夏威夷与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打高尔夫球。
西谭巴兰:你同意说当反贪会向你录供时,你同意签署了P277(的呈堂文件)?
纳吉:当时,是的。
西谭巴兰指出,就算纳吉当时人在夏威夷,但也可以通过电邮把签名文件寄给授权管理其账户的聂菲沙,以让AmBank把款项汇入个人账户。
不过,纳吉不同意西谭巴兰的说法。
从未投诉AmBank账户有问题
早上11点45分:
纳吉向法庭表示,当他的5个AmBank个人账户还活跃时,他从未向银行投诉过账户有问题。
纳吉在AmBank银行的5个个人账号尾数分别为694、481、880、906以及898。前两个账户是在2011年至2013年之间所使用;而之后的3个账户则是在2013年开设,并于2015年3月关闭。
纳吉声称,在他仍使用这些账户期间,从未向银行投诉,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这些账户发生了什么事。
“我没有投诉,因为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是捐款还是贷款?
早上10点23分:
西谭巴兰指出,虽然纳吉一再说明流入个人账户的26亿令吉是沙地王室捐款,但银行文件上的汇款目的上却注明是“贷款”。
西谭巴兰告诉法庭,有3笔于2014年6月23日至2014年12月19日,流入纳吉尾号880的AmBank银行账户之交易,其银行文件上注明是“贷款”。
这3笔款项包括了Vista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汇了9万9500英镑(折合536万)进入纳吉账户,在银行文件上也注明是“贷款”。
西谭巴兰:我说,(银行文件上的)这些贷款,但你说这些是捐款,这就是为何会有这些差异,目的是要让这些资金可以汇入你的账户。
纳吉:不同意。
沙地王室捐1万令吉给纳吉?
早上10点06分:
副检察司西谭巴兰指出,Vista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公司曾在2014年11月24日,汇了2216英镑(折合1万1568令吉)给纳吉,并在两天后进账到纳吉尾号数880的Ambank个人账户。
不过,西谭巴兰却质疑,沙地王室何以要给纳吉如此小笔的捐款。
这笔款项,是在2014年6月23日至2014年12月19日之间,多笔流入纳吉尾号880的AmBank账户的其中一笔汇款。
纳吉的辩护律师试图证明,这些钱都是来自沙地王室的捐款。
西谭巴兰今天向纳吉出示银行结账单,而纳吉也确认这小笔钱确实汇入了他的个人账户。
而西谭巴兰就表示,“对沙地王室来说,这根本微不足道。”
在SRC案件审讯的第37天,AmBank银行汇款部的“实时电子转账和证券系统”单位(RENTAS)经理威达妮(Wedani Senen)出庭供证时披露,2014年有近5000万令吉汇入纳吉尾数880的Ambank银行户口。
她当时供称,有关款项共分几次过账,而汇款的海外银行账户是属于黑石商品全球有限公司(Blackrock Commodities (Global) Limited)和Vista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公司。
根据美国司法部之前公布的报告,黑石商品全球有限公司和Vista Equity都是属于陈金隆(Eric Tan)的公司。陈金隆为逃犯刘特佐的伙伴,而刘特佐也被指为了“安全”考量,而曾在一些场合使用陈金隆的名字。
控方指控纳吉证词反复
早上9点55分:
在2013年,纳吉将所谓沙地王室捐款当中的6亿2000万美金退款给沙地王室。纳吉当时签署了两份银行文件,以指示银行进行汇款。
不过,纳吉却质疑这两份银行文件上的签名造假,并要求澳洲笔迹鉴定专家进行鉴定。
尽管如此,当副检察司西谭巴兰今早提到这两份文件时,纳吉却表示,根据这两份文件的内容,他记得确实是他所签署的文件。
纳吉的回答也触怒了西谭巴兰,并指纳吉之前说无法确认签名,如今又可以确认签名。
他批评纳吉,选择性确认文件上的签名。
西谭巴兰:因为是复印版,你(之前)说你不能确认是你的签名,但今天你又可以确认了。
纳吉:是的,根据(文件)内容。
西谭巴兰:什么内容。
纳吉:因为我记得这是我的指示。
西谭巴兰:所以,当(SRC公司前主席Ismee Ismail)依斯米告诉法庭,他是根据股东指示开董事局会议,你却不认同。
纳吉:是的。
西谭巴兰:就算在董事局会议前有股东的会议记录。
纳吉:那是不正确的。
西谭巴兰:那是不正确的?但是先有(股东)会议记录。
纳吉:那正是我质疑的。
西谭巴兰:我说,你是在选择性确认文件,以符合你的抗辩。
纳吉:我不同意。
西谭巴兰所指的股东会议记录,是有关SRC股东所下的指示,以让SRC的董事局通过进行国外投资。
在那份股东会议记录上有纳吉的签名,但纳吉却指那签名疑似伪造。
很难传沙地王室成员上庭
早上9点45分:
西谭巴兰继续盘问有关沙地王室26亿令吉捐款事宜,并询问纳吉是否可要求任何沙地王室成员上庭作供,证明纳吉所言属实。
不过,纳吉告诉法庭,很难才可以传召沙地王室成员上庭。
西谭巴兰:我说,从第一天开始,在2011年至2014年,当钱(进入你的账户),你就知道事实上,这些钱从来就不是来自(沙地)王室。
纳吉:我不同意。因为有些钱是直接从沙地财政部汇来的。
西谭巴兰:很不幸的,没有沙地王室成员会前来上庭证实这件事,对吗?
纳吉:我们没有(要求),要他们(王室成员)上庭是很难的。
西谭巴兰:就我说,不传召他们上庭,对你来说是比较好的,以维持你的说法。
纳吉:我不同意。
沙地王室委刘特佐安排捐款
早上9点40分:
纳吉继续接受副检察司西谭巴兰的盘问。纳吉告诉法庭,在沙地王室捐款26亿一事中,沙地王室委任了一马公司案通缉犯刘特佐,以作相关安排。
他也告诉法庭,他从未向沙地王室求证有关的捐款,因为这么做并不明智,尤其沙地王室已经委任刘特佐作为中间人。
纳吉宣称在2011年2月至2013年期间,收到了沙地王室共26亿令吉的捐款。
根据纳吉的说法,他不但未向沙地王室核实有关26亿令吉的捐款,当他在2013年将剩余的6亿2000万美金(折合22亿令吉)退还给沙地王室后,也没有向沙地王室求证是否有收到退款。
午餐后向法庭确认
早上9点25分:
纳吉代表律师哈温德吉星在一开庭就告诉法庭,澳洲笔迹专家或无法在下周来马,协助鉴定13份呈堂文件上的纳吉签名。
哈温德吉星称,由于时间太过紧迫,该名专家或无法按法官要求,在下周就前来大马。
“法官大人指示下周进行(纳吉的签名笔迹)鉴定,但我们还在等待(专家)确认。”
“要他下周就来,通知时间太仓促,但我们会在(今天)午餐后向法官大人确认。”
哈温德吉星也补充,根据笔迹鉴定专家早前告知,肯定可以在后个星期前来大马。
承审法官纳兹兰因此表示,辩方在午餐后再告知法庭,是否能安排澳洲笔迹专家在下周上庭。
昨天,纳兹兰批准纳吉的申请,让澳洲笔迹鉴定专家上庭鉴定7文件上的签名。
纳兹兰裁示,被告在刑事起诉抗辩过程,有权决定和提呈有利自己的证据。
无论如何,法官也强调,证人的供词是否有效,最终将由法庭决定。
此外,法官也谕令,辩方必须安排这名专家在下星期鉴定,过程不可超过两天,且必须在明日之后及2020年2月3日审讯日之间。”
审讯进入第73天
早上9点19分:
纳吉SRC案复审,今天是审讯第73天,也是第15天的被告抗辩环节。
SRC国际公司原本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后来在2012年转给财长机构,由财政部所拥有。
去年11月11日,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定,纳吉在SRC案的7项滥权、失信和洗钱罪名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而纳吉选择在证人栏自辩。
在此案中,纳吉被控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