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北根区部申请撤销反贪会充公70万令吉的通知书,惟在高庭宣告失败。
该笔资金疑与一马公司有关,且已被冻结。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今日在此案过堂时,驳回该区部撤销通知书的申请。
“法庭驳回申请人(巫统北根区部)的申请,不过,法庭谕令诉方援引1966年社团法令,修改充公通知书内点名的单位。”
这项通知书是由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入禀。
法庭给诉方在本日算起的7天时间内,修改点名的单位。
纳兹兰指示反贪会副检察司亚伦,将巫统北根区部在通知书内的名字,更改为握有党职者的名字,并择定于9月6日进行案件管理。
巫统北根区部的代表律师是利查哈山。
点名错误的单位
8月23日,巫统北根区部反对诉方在宪报上发布通告,因为控方已点名错误的单位。
该区部因此要求撤销充公这笔资金的申请。
反贪会是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56(1)条文,提出充公申请。
反贪会向41名个人和单位提出民事充公诉讼,以追讨与1MDB有关的约2亿7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