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今天进入第39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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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听控方要求展延审讯申请
下午5点03分:
法庭结束今日的审讯,辩方明天将继续交叉盘问前AmBank董事经理谢德光。
不过,明天的审讯不会从早上9点开庭,因为纳吉和其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需到另一名吉隆坡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Collin Lawrence Sequerah)的法庭,处理另一宗案件。
科林劳伦斯审理的案件为一马公司资金案,他明天将聆听控方要求展延审讯的申请。
纳吉在一马公司资金案下,面对25项贪污和洗黑钱控状,所涉金额达22亿8000万令吉。有关案件原定8月19日开审。但控方申请展延,因为纳兹兰承审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很可能赶不及在8月19日审结。
对两人沟通不知情
下午4点33分:
目前身为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投资小组成员的谢德光供称,他对该基金局前执行长阿兹安(Azian Mohd Noh)和纳吉之间的沟通毫不知情。
他是接受辩方律师法翰(Farhan Read)交叉盘问时,如此表示。

法翰:你是否同意,首相跟时任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执行长阿兹安之间的沟通,不是命令批准贷款给SRC国际公司,纯粹是要求确保尽量处理程序?
谢德光:我对此不知情。视情况而定,偶尔他们有告诉我,偶尔他们没有。
早前,谢德光供称,他从2007年开始担任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投资小组的成员至今。
毫不犹豫认出刘特佐
下午4点02分:
谢德光通过两张照片,指认出目前被警方通缉的富商刘特佐。
他在证人栏内拿到有关照片时,毫不犹豫地辨认出刘特佐。
获刘特佐迎接和招待
下午3点45分:
谢德光供称,他在2011年中旬曾造访时任首相纳吉的私邸,因为对方当时想要在AmBank开设户口。
他补充,自己当时获得刘特佐的迎接和招待入屋见纳吉。
他说,刘特佐之后将他介绍给纳吉认识,然后他开始向纳吉讲解在AmBank开设户口的规则,并把表格和信用卡交给对方。
据他指出,跟纳吉的会面耗时约20分钟。
AmBank前高层供证
下午3点25分:
法庭传召第49名证人,即前AmBank董事经理谢德光供证。
洪素玲完成供证
下午3点20分:
洪素玲完成供证。
她在离开证人栏之前向法庭表示,若在给供过程中有不当举止,她表示道歉。
由于下一名72岁的证人需要上厕所,法庭宣布短休。
“我不认为纳吉曾投报我”
下午3点10分:
洪素玲在接受西谭巴兰副检察司的盘问时表示,她不认为纳吉曾因为她错误指示Ihsan Perdana董事经理山苏,汇款4200万令吉到纳吉的个人账户,而向警方报案。
她早前称,两度接到纳吉机要秘书阿茲林的通知,指示Ihsan Perdana公司汇款到AmBank两个户口。
因难过扔了旧手机
下午3点:
洪素玲表示,每次她更换新的手机时,都会扔掉旧的手机,包括了她当初用来与阿兹林沟通的旧手机。
洪素玲接受沙菲宜的盘问时宣称,在阿兹林于2015年4月离世后,她因为很难过,所以扔了那部用来与阿兹林沟通的手机。
无论如何,她不同意沙菲宜的假设,指她供称扔掉了旧手机只是一个借口,因为已经离世的阿兹林无法为自己辩护。
自认删通话简讯没错
下午2点55分:
沙菲宜盘问洪素玲,为何删除了她与纳吉时任机要秘书阿兹林(Azlin Alias)之间的简讯往来,洪素玲则回答,她不认为删除简讯有什么错。
洪素玲早前供证,她在2014年12月24日收到阿兹林的通知,以便指示Ihsan Perdana董事经理山苏(Shamsul Anwar Sulaiman)将270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汇到结尾为880和906号码的AmBank户口。
她说,2015年2月再次收到阿兹林的通知,要指示山苏汇1000万令吉到结尾为880号码的AmBank户口。
沙菲宜为此质问洪素玲,为何没有保留两人在2014年至2015年的通话简讯时,她回答,“我不认为(删除简讯)有什么错。”
阿兹林是在2015年4月,与前科艺部长等人遇空难离世。
纳吉迟到20分钟,法官训斥
下午2点41分:
法庭原本应在2点20分复审,但纳吉却迟到了近20分钟。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因此对纳吉表达不满,并训斥纳吉往后必须准时上庭。
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向法官道歉,指有访客突然到访,导致纳吉一时延误。
不过,法官以平静但坚定的声音,提醒纳吉必须遵守审讯时间,因迟到而导致审讯延误将对其他人不公平。
“被告必须遵守(上庭时间)。”
“任何的延迟将导致审讯有所延误,并对其他人造成不公平。”
对于法官的训词,纳吉只是安静地坐在被告栏。
沙菲宜继续盘问前一马基金会执行长洪素玲。
纳吉未准时回到法庭
下午2点40分:
法庭正式复审。
下午2点39分:
纳吉走进被告栏就坐。法庭即将复审。
下午2点33分:
法庭原即将复审,可是纳吉还未返回到被告栏。辩护律师哈温德吉星要求短暂休庭,以便去找纳吉。法官批准这项请求。
审讯继续
下午2点29分:
审讯复庭。
沙菲宜午休后继续盘问
下午1点51分:
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将在午休后,继续盘问前一马人民基金执行长洪素玲。
纳吉的另一名辩护律师哈温德吉星是今午向法官纳兹兰,如此转达。
此外,他表示,自己对洪素玲的交叉盘问已来到尾声。
纳兹兰之后宣布提早休庭,下午2点20分才继续审讯。
寻求纳吉机要秘书指示
早上11点50分:
洪素玲不认同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的说法,即她曾寻求刘特佐的指示,以从Ihsan Perdana转账4200万令吉至纳吉的两个AmBank银行账户。
“不,我是尝试寻求(纳吉时任机要秘书)阿茲林(Azlin Alias)的指示。”
辩方律师当时盘问她说,她和时任Ambank客户经理余金萍(Joanna Yu Ging Ping,译音)在聊天记录中提到的“朋友”,是否指刘特佐。
有关聊天记录是关乎从Ihsan Perdana转账1000万令吉至以“880”号码结尾的纳吉银行账户。

洪素玲(上图)早前也反驳哈温德吉星的说法,即她和余金萍在针对Ihsan Perdana于2014年汇款2700万令吉和500万令吉,至以“880”和“906”号码结尾的纳吉银行账户的聊天记录中,提到刘特佐及寻求其指示。
不满暗示引导证人
早上10点40分:
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交叉盘问洪素玲时,与对方和副检察司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爆发争辩。
当时,哈温德吉星盘问洪素玲,2014年指示Ihsan Perdana有限公司(简称IPSB)汇款3200万令吉,至纳吉名下两个AmBank银行账户的状况。
哈温德吉星似乎不满,洪素玲在回答时总试图做进一步的解释,而非直截了当地回答,是否认同他的说法。
哈温德吉星告知洪素玲,只需要回答“是”或“不是”,接着更不忘斥责她在回答时望向检控团队,而非看着法官。
此举引起西谭巴兰的不满,而起身抗议。他质疑,辩方是否暗示控方在指导证人?
“你在尝试暗示什么?我们才不会指导证人。别强词夺理。”
纳吉承认声誉受损
早上10点10分:
洪素玲供称,纳吉曾透露说,个人户口收到4200万令吉一事令其声誉受损。
洪素玲说,那是纳吉在2015年亲口透露的,即在美国《华尔街日报》报导4200万令吉汇款事件之后。
“纳吉说,那对他的声誉和事业造成极大的损害,而且他不知道汇入的钱是从哪里来。我不记得他是否说过钱不是从Ihsan Perdana公司来的。”
哈温德吉星问说,纳吉是否感到非常惊讶;洪素玲回答说,纳吉感到非常困扰。
洪素玲说,对纳吉感到抱歉,就提出辞去一马人民基金会执行长职。
分存不同资金
早上9点45分:
洪素玲供称,一马人民基金会(YR1M)有不同的户口,以便收取不同的资金来源。
她称,这是预防措施,因为有些计划接受方会在意资金的来源,特别是这些资金是来自赌博收益。
“所以,为何预防起见,我们分开(这些资金)。”
洪素玲也透露曾会见纳吉4次,以便商议一马人民基金会的事务及所推行的计划。纳吉是一马人民基金会的董事。
说明认识刘特佐缘由
早上9点30分:
哈温德吉星交叉盘问洪素玲时,详细地追问过去的工作经历,特别是2004年至2006年曾于Wynton集团工作。一马公司案通缉犯刘特佐是Wynton集团的主席。
洪素玲供称,大约在2000年或2001年认识刘特佐,当时是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沃顿商学院(Wharton University)念书。
她称,刘特佐透露拟返回大马设立公司,就像在美国设立公司那样。
洪素玲在2004年加入Wynton集团,随同的还有其他三人,其中有一人是其前上司,后者曾在美里根和伙伴资产管理公司(Marican and Partners asset management company)工作。
洪素玲在Wynton集团工作到2006年,之后加入联昌国际银行集团(CIMB)。
早上9点19分:
纳吉走进被告栏就坐,法庭即将复审。
早上9点04分:
纳吉走进审讯庭,在公众席前排就坐等候法庭复审。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及其检控团队,以及辩护律师哈温德吉星等人都已到场。
沙菲宜将提争议课题
早上8点30分:
吉隆坡高庭将在早上9点复审纳吉SRC国际公司汇款案。
第48名证人前一马人民基金执行长洪素玲(Ung Su Ling)将继续供证。
昨天,辩护律师沙菲宜暗示,今天交叉盘问洪素玲时,将会进入许多极具争议的课题。
昨天,洪素玲供称,两度接到纳吉机要秘书阿茲林的通知,指示Ihsan Perdana公司汇4200万令吉到AmBank两个户口,但当时不知该户口属于纳吉。
她称,4200万令吉并非是来自一马人民基金会,但不知巨款来源。
一马人民基金会(YR1M)的前身是一马辉煌基金(Yayasan Gemilang 1Malaysia)。根据兴业研究机构2013年5月30日的报告,云顶集团曾捐助3500万令吉给一马辉煌基金。
2013年大选前,一马人民基金会的名字不断出现,例如纳吉就曾宣布该基金拨200万令吉给槟城的学校。
被控失信及贪污滥权
此案承审法官是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
现年65岁的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贪污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截至目前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本案检控团队是由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领衔,而辩方首席律师则是资深律师沙菲宜。
汤姆斯领导12人检控团队,包括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玛诺古鲁(Manoj Kurup)、依沙尤索夫(Ishak Mohd Yusoff)、多纳佐瑟(Donald Joseph Franklin)、苏海米(Suhaimi Ibrahim)、莫哈末赛夫丁(Muhammad Saifuddin Hashim Musaimi)、许庆辉(译音,Sulaiman Kho Kheng Fuei)、布迪曼(Budiman Lutfi Mohamed)、莫哈末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以及莫哈末依扎(Muhammad Izzat Fauzan)。
辩方律师团队共有13名律师,并由资深律师沙菲宜领导。
其他成员包括前第二律政司尤索夫(Yusof Zainal Abiden)、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卡玛鲁希山(Kamarul Hisham Kamaruddin)、张隆勉、德瓦南登(Devanandan S Subramaniam)、法翰(Farhan Read)、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拉末(Rahmat Hazlan)、慕哈末法汉(Muhammad Farhan Shafee)、卡翠娜(Tiara Katrina Fuad)、努莎希拉(Nur Syahirah Hanapiah)及再丽(Zahria Elena Redz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