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今天进入第37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下午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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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缩短至两小时
下午5点25分:
法官纳兹兰决定,明天的审讯缩短至两小时,即早上9点至11点,以让纳吉出席国会。
他是在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提出申请下,批准纳吉出席18岁投票修宪案的辩论与投票环节。
不过,他设下条件说,假设控方赶不及在明早11点完成盘问,他们将继续在8月16日(周五)审讯。
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原定于8月15日完成审讯,而他面对的另一宗一马公司案则原定8月19日开审,由另一名法官科林劳伦斯(Collin Lawrence Sequerah)负责审理。
科林劳伦斯曾在7月8日驳回,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申请展延一马案。唯,控方几天前已再通过通知书,申请展延一马案件。
控方担心影响案件
下午5点12分:
高庭法官纳兹兰择定,周四聆听纳吉欲查阅其AmBank银行账户文件的申请。
他是在控辩双方针对此事展开一来一回争辩后,敲定上述日期。
副检察司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表示,与其立即作出裁定,法庭应先正式聆听辩方的陈词,因为这是审讯中的政策课题,辩方欲索取的银行文件可能是调查的一部分。
“这是因为,这(件事)可能对查案官造成影响。”
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上图)反对,并要求法庭立即裁定,因为该文件关系到他们的抗辩。
“除非控方可出示,是哪个法律条文允许反贪会针对(纳吉的)账户下达指令,(否则)我不认为,他们可以禁止纳吉布获得(银行)的文件。”
他也质疑,反贪会在这件事上或有滥权之嫌。
之后,纳兹兰择定周四聆听申请,因为他希望,此事能有正式的聆讯。
偿还数额包含利润
下午4点25分:
律师苏海米供称,SRC国际公司最终须为2011年和2012年借贷的40亿令吉,偿还92亿令吉给公务员退休基金局。
有份参与准备以上两项贷款协议的他表示,SRC国际公司欠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的上述债务,包含了双方在两个协议中同意的利润额。
他是在接受副检察司莫哈末赛夫丁(Muhammad Saifuddin Hashim Musaimi)主要诘问时,如此表示。
苏海米:SRC需针对第一批贷款支付46亿令吉(给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另外为第二批贷偿还46亿令吉。
赛夫丁:这包括了利润?
苏海米:是。
赛夫丁:所以,46亿令吉是作为(偿还)20亿令吉的首批贷款,另外46亿令吉是作为(偿还)20亿令吉的第二批贷款?
苏海米:是。
赛夫丁:所以(SRC需要偿还的)总数是92亿令吉?
苏海米:是。
KWAP卖46亿令吉股权给SRC
下午3点30分:
曾参与拟定贷款协议的苏海米向法庭解释,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和SRC国际公司选择采用的“销售回购协议”(Bai al-Inah)。
他说,有关符合伊斯兰教义的协议,使用“融资人和客户”(financier and customer)来形容债主和借方,有别于传统协议所指的贷款人和借款人。
苏海米目前是大马城私人有限公司(Bandar Malaysia Sdn Bhd,简称BMSB)的法律部主管。
他供称,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和SRC国际公司的贷款条件,涉及了双方的贷款协议、资产销售协议和资产购买协议。
他指出,根据协议,公务员退休基金局针对第一批20亿令吉的贷款,以股票报价的方式脱售46亿令吉的资产给SRC国际公司。
“这是给SRC国际公司的售价。这个售价包含了20亿令吉的融资数额,以及彼此同意的10年收益。”
“这是按照彼此同意的利率。正如贷款协议所言,最高的利率为12%,因此给SRC国际公司的售价为46亿令吉。”
传召第48名证人供证
下午3点:
控方开始对第48名证人苏海米(Mohd Suhaimi Ismail)进行主要诘问。
苏海米之前是Hisham, Sobri & Kadir律师楼的律师,该律师楼负责为SRC国际公司准备于2011年和2012年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借贷40亿令吉的协议。
他向法庭供称,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和SRC国际公司同意,针对该笔贷款达成一项符合伊斯兰教义的“销售回购协议”(Bai al-Inah)。
审讯继续
下午2点42分:
审讯复庭。
纳吉不曾投诉
下午12点51分:
杨永亮接受布迪曼的盘问时供称,时任首相纳吉布不曾针对其名下2张信用卡于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花费逾300万令吉,向银行作出投诉。
布迪曼:纳吉是否曾针对有关开销,做出任何投诉?
杨永亮:我们没有任何(纳吉投报提出)质疑的记录。
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之后宣布休庭,审讯将在下午2点30分继续。
半年刷超过320万
中午12点30分:
负责Ambank信用卡授权和诈骗管理的杨永亮供称,时任首相纳吉的两张信用卡在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期间共刷了超过320万令吉。
他是接受副检察司布迪曼(Budiman Lutfi Mohamed,上图)主要诘问时,根据纳吉名下Master白金信用卡和Visa白金信用卡在2011年3月至2015年4月的结账单,如此表示。
他指出,Master白金信用卡于2014年8月8日在腕表和珠宝品牌De Grisogono的意大利零售店刷了8次,而花掉了286万令吉。
他说,该张信用卡也被用来支付曼谷香格里拉酒店的12万7017令吉46仙住宿费。
他接着点出,Visa白金信用卡于2014年12月22日在夏威夷的檀香山(Honolulu)刷了46万6330令吉11仙。
他也供称,有关卡债最终是由以880号码结尾的Ambank银行户口转账支付。
法庭曾确认,以880号码结尾的Ambank银行户口是注册在纳吉名下的户口。
两信用卡限额共300万
中午12点15分:
法庭传召第47名证人,即Ambank信用卡授权和诈骗管理高级副总裁杨永亮(Yeoh Eng Leong,译音)
他供称,前首相纳吉的Master白金信用卡和Visa白金信用卡的信用限额总共是300万令吉。
他是根据这两张信用卡,于2011年3月至2015年4月的信用卡结账单,如此指出。
汇自陈金隆的公司
中午12点:
威达妮指出,2014年有近5000万令吉汇入,纳吉其中一个以880号码结尾的Ambank银行户口。
她接受交叉盘问时供称,有关款项共分几次过账,而汇款的海外银行账户是属于黑石商品全球有限公司(Blackrock Commodities (Global) Limited)和Vista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公司。
根据美国司法部之前公布的报告,黑石商品全球有限公司和Vista Equity都是属于陈金隆(Eric Tan)的公司。陈金隆为逃犯刘特佐的伙伴,而刘特佐也被指为了“安全”考量,而曾在一些场合使用陈金隆的名字。
尽管名字相似,美国司法部曾点出,黑石商品全球有限公司,跟著名的国际投资管理公司黑石公司(BlackRock Inc)却毫无关系。
根据威达妮,409万3000万令吉于2014年6月23日汇入,以880号码结尾的Ambank银行户口。该笔款项是黑石商品全球有限公司4天前转账75万英镑后,折合为马币的数额。
她说,黑石商品全球有限公司转账和纳吉账户收到款项之间的时差,是基于银行需要通过几个程序来处理外笔汇款。
她接着供称,位于塞舌尔的Vista Equity于2014年10月21日,把575万英镑汇给纳吉的账户。该笔款项在2014年10月23日,折合为3003万2000令吉汇入纳吉以880号码结尾的Ambank银行户口。
纳吉的账户之后还从Vista Equity的4次转账中,收取数百万令吉的款项。
2014年11月24日:362万4473令吉70仙
2014年11月26日:1万1567令吉57仙
2014年12月10日:536万65令吉
2014年12月19日:680万9129令吉43仙
再传召AmBank经理供证
早上11点15分:
法庭继续审讯,并重新传召AmBank银行汇款部的“实时电子转账和证券系统”单位(RENTAS)经理威达妮(Wedani Senen)出庭供证。
结束盘问国行职员
早上10点50分:
辩方律师完成,对国行数码鉴证组分析员苏再黎曼的交叉盘问。
不过,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要求,法庭允许他们在有必要时重新传召苏再黎曼。因为他们相信,AmBank客户经理余金萍供证后,他们需进一步盘问苏再黎曼。
副检察司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表示,既然辩方已完成交叉盘问,他们需提出理由来说服法庭,让他们再度传召证人。
接着,西谭巴兰继续针对呈堂证据盘问苏再黎曼。
之后,法庭允许苏再黎曼退席并进行小休。控方估计会在短休后,传召下一名证人出庭供证。
提到名为“聂”的人士
早上10点10分:
苏再黎曼向法庭确认,AmBank客户经理余金萍2015年使用黑莓手机通讯应用程式,跟一马公司前执行财务总监特伦斯(Terence Geh Choh Heng)进行的系列对话。
他是在接受纳吉辩护律师哈温德吉星交叉盘问时解释,国行在2015年7月充公余金萍的黑莓手机后,从中取出的资料报告。
根据他的证词,余金萍和特伦斯在2015年2月5日通过黑莓手机通讯应用程式沟通,包括谈及一个以880号码结尾的Ambank银行户口。
法庭之前已确认,以880号码结尾的Ambank银行户口为纳吉的个人银行账户。
根据对话记录,余金萍也提到一位名为“聂”(Nik)的人士。当时,她告诉特伦斯说,“她正尝试叫聂电邮要求,唯对方不在”。
据信,她是指前SRC国际公司执行长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
抗议辩方刺探手法盘问
早上9点40分:
副检察司西谭巴兰抗议辩护律师在半个小时来一直采用撒网式的刺探消息手法(fishing expedition)来盘问证人。
“他们(辩方)必须具体盘问他们要的事情。这是撒网式刺探搜证。”
谭巴兰称,辩护律师哈温德吉星在盘问苏再黎曼时,花了半小时陈述问题,指苏再黎曼在没收手机时没有尊重标准程序。
法官纳兹兰随后指示,温德吉星陈述问题时,缩短至10分钟。
聚焦充公银行家手机
早上9点08分:
纳吉走进被告栏,法庭即将复审。
早上9点03分:
纳吉走进审讯庭,在公众席第一排就坐,等候法庭复审。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
及辩方律师沙菲宜两方团队都已到场。
早上8点30分:
吉隆坡高庭将在早上9点复审纳吉SRC国际公司汇款案。辩方律师将继续交叉盘问第46名证人国家银行职员苏再黎曼(Suzairizman Shuib)供证。
苏再黎曼是国行数码鉴证组的分析员。他负责在2015年7月6日充公3名AmBank职员,即余金萍(Joanna Yu Ging Ping,译音)、克里斯特叶(Krystle Yap,译音)和丹尼尔(Danial Lee,译音)的数码器材。
遭充公的器材包括了余金萍的一台黑莓手机,该手机对审讯极为关键。
此前,辩方律师宣称,其中可能有一马公司案通缉犯刘特佐的联络讯息。
辩方律师沙菲宜宣称,辩方需要Ambank银行家余金萍(Joanna Yu Ging Ping,译音)和刘特佐之间的对话证据,以证明纳吉对被提控的罪行毫不知情。
被控失信及贪污滥权
此案承审法官是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
现年65岁的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贪污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截至目前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本案检控团队是由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领衔,而辩方首席律师则是资深律师沙菲宜。
汤姆斯领导12人检控团队,包括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玛诺古鲁(Manoj Kurup)、依沙尤索夫(Ishak Mohd Yusoff)、多纳佐瑟(Donald Joseph Franklin)、苏海米(Suhaimi Ibrahim)、莫哈末赛夫丁(Muhammad Saifuddin Hashim Musaimi)、许庆辉(译音,Sulaiman Kho Kheng Fuei)、布迪曼(Budiman Lutfi Mohamed)、莫哈末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以及莫哈末依扎(Muhammad Izzat Fauzan)。
辩方律师团队共有13名律师,并由资深律师沙菲宜领导。
其他成员包括前第二律政司尤索夫(Yusof Zainal Abiden)、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卡玛鲁希山(Kamarul Hisham Kamaruddin)、张隆勉、德瓦南登(Devanandan S Subramaniam)、法翰(Farhan Read)、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拉末(Rahmat Hazlan)、慕哈末法汉(Muhammad Farhan Shafee)、卡翠娜(Tiara Katrina Fuad)、努莎希拉(Nur Syahirah Hanapiah)及再丽(Zahria Elena Red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