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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案第28天:法庭追问内阁为贷款作保

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今天进入第28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下午5点30分:

《当今大马》的滚动报道在此结束。若您喜欢我们的报道,欢迎订阅支持独立媒体,订阅费最低只需每天55仙。


法官打断律师提问

下午5点15分:

辩方律师法翰(Farhan Read)对阿菲达阿瓦的交叉盘问,遭高庭法官纳兹兰打断,而质问其与案件的相关性。

当时,法翰询问阿菲达阿瓦有关会议记录的详情,即如果SRC国际公司拖欠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的贷款,身为该笔40亿令吉贷款担保人的政府需怎样做。

SRC国际公司在2011年杪和2012年初,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获得40亿令吉贷款。

此外,该公司也在2015年和2017年期间,获得政府借出超过6亿令吉的贷款,以协助其支付公务员退休基金局40亿令吉贷款的利息。

副检察司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起身告知法官说,辩方的问题属于法律课题,不该向证人提问。

西谭巴兰:这些都是法律课题,不该由证人去评论。就算身在法律行业的我们,也需要研究这个课题。

纳兹兰: 为何你(法翰)要问证人这个问题?

法翰:她在书面证词中提到(如果SRC国际公司无法偿还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的贷款而)违约的状况。我只想(向证人)了解,一旦发生违约的话会怎样?

西谭巴兰:她是按指示准备(书面证词和针对其部门职务的说明)。她要如何回答呢?

法翰:也许她了解,自己在准备(跟贷款有关的)文件时是在做什么。让我们探索,这位证人可以如何协助我们。

接着,法翰(上图)就继续交叉盘问阿菲达阿瓦。

法官之后宣布休庭,明早9点再继续交叉盘问证人。。


被告知SRC急着要钱

下午4点45分:

阿菲达阿瓦供称,她受到指示在2012年3月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寄出一封担保书告诉,内阁已同意为SRC国际公司的20亿令吉贷款提供担保,因为SRC公司急着需要该笔钱。

阿菲达阿瓦(上图)是在接受辩方律师法翰(Farhan Read)的交叉盘问时,向高庭如此指出。

根据财政部志期2012年3月28日的信件,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获知内阁已批准给予SRC国际公司担保,而政府将在10天内发出担保书。

法翰:你是否同意,写这封信时,内阁已经同意为SRC国际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

阿菲达阿瓦:对。

法翰:如这封信所阐明,财政部承诺政府将发出担保书?

阿菲达阿瓦:对。

法翰: 所以,原则上当政府作出类似的承诺时,这意味(落实)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阿菲达阿瓦:对。

法翰:你是否知道,为何(你的时任上司)玛丽亚米(Maliami Hamad )提出此要求(致函通知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已批准担保)吗?

阿菲达阿瓦:我被告知,SRC国际公司急着需要钱。

法翰:你知道是什么理由吗?

阿菲达阿瓦:不知道。


到财部要求担保没不妥

下午3点15分:

阿菲达阿瓦供称,SRC国际公司2011年8月15日派代表去财政部,寻求政府立即为该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借贷的第一笔20亿令吉提供担保,并没有不妥。

她是在接受辩方律师法翰(Farhan Read)的交叉盘问时,如此指出。

法翰:无论是财政部要求该公司来解释,抑或公司自己前来解释,都没有任何不妥?

阿菲达阿瓦:对,没有不妥。

她在证词的第12段中指出,SRC国际公司未受到财政部传召解释,而是自行在2011年8月15日来财政部讨论,立即需要政府为20亿令吉贷款提供担保的事宜。

SRC国际公司在2011年8月获得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的20亿令吉贷款,并于2012年3月获得第二批20亿令吉的贷款。


索回款项可减轻负担

下午2点45分:

阿菲达阿瓦接受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交叉盘问时认同说,SRC国际公司若能从冻结的瑞士银行账户取回钱,则可减轻政府为SRC公司担保40亿令吉贷款的负担。

她也同意,SRC公司在2015年和2016年向政府申请短期贷款的理据之一,是该公司正尝试索回有关款项。

哈温德吉星:2015年和2016年提供贷款给SRC国际公司的理由之一,是为了取回瑞士的款项?

阿菲达阿瓦:不,主要理由是避免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对贷款)申报毁约。

哈温德吉星:(但)难道这不是备忘录里提到的其中一个原因,即有采取行动从瑞士取回资金?

阿菲达阿瓦:是,这是其中一个被考量的原因。

哈温德吉星:在你的证词里,你说政府对40亿令吉的贷款负有责任?

阿菲达阿瓦:是。

哈温德吉星:所以当取回这些钱后,政府的负担会减轻?

阿菲达阿瓦:是。

阿菲达阿瓦为第41名证人。她受询及时表示,不晓得财政部、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和瑞士总检察长,曾于2018年7月会面商讨SRC国际公司在瑞士的资金。


午休一小时半

下午1点05分:

审讯暂停午休,并将在下午2点半恢复。


唯有财长可批准豁免

中午12点:

阿菲达阿瓦供称,若没获得纳吉批准,SRC国际公司不可能会在2012年获得,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提供的第二批20亿令吉贷款。

她指出,1965年贷款担保(组织机构)法令规定,政府旗下的任何公司若未解决第一笔贷款,则将被禁止获得政府的第二次担保。

不过,她受副检察司苏海米询及时表示,财政部长可以批准豁免。

苏海米:根据这项法令的第6条文,是否有限制(SRC国际公司)获得第二次的政府担保?

阿菲达阿瓦:有。

苏海米:如果(SRC国际公司在首个担保仍悬而未决下)要获得第二个政府担保,谁能给予批准?

阿菲达阿瓦:它可以在部长批准下获得豁免。

苏海米:在这个情况下,是指哪位部长?

阿菲达阿瓦:财政部长。

苏海米:谁是当时的财政部长?

阿菲达阿瓦:拿督斯里纳吉。

苏海米:凭你的经验,如果这家公司成为了直属财长机构的公司,是否仍被限制获得第二个政府担保?

阿菲达阿瓦:(就算)它成为了财长机构旗下的公司,仍然受到此限制。

苏海米:谁可以批准(豁免)?

阿菲达阿瓦:财政部长。

苏海米:然后是谁签发第二个政府担保?

阿菲达阿瓦:财长拿督斯里纳吉。


借3笔钱助SRC还债

早上10点50分:

作为担保人,政府共借出3笔总值数亿令吉的贷款给SRC国际公司,以助其偿还拖欠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的债务。

阿菲达阿瓦是在接受副检察司苏海米的主要诘问时,读出其证词。

“政府在2015年提供9200万令吉的贷款(给SRC国际公司),然后2016年(再贷款给该公司)2亿5000万令吉。”

“尽管如此,财政部仍准备借3亿令吉给SRC国际公司,协助其偿还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的贷款,以便后者不会举报违约。”

她供称,自己不肯定SRC国际公司本身是否曾偿还,其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借贷的款项。

据她所知,作为担保人的政府或仍然在代SRC国际公司偿还该笔贷款。

“根据SRC国际公司和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的贷款协议,(贷款)将在2022年偿清,即2012年的10年后。”


受促交代财务状况

早上10点32分:

阿菲达阿瓦供称,SRC公司在2015年告知财政部,无法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偿还40亿令吉的贷款,因为SRC公司在瑞士的银行账户已冻结。

她在接受副检察司苏海米(Suhaimi Ibrahim)的主要诘问时指出,SRC国际公司的代表是跟基金局开会时,告知此状况。

她说,时任财政部秘书长依尔万(Mohd Irwan Siregar Abdullah)也有出席该场会议。

“在依尔万(上图)出席的会议上,财政部被告知,SRC国际公司偿还不了贷款,因为他们在瑞士的银行账户已被冻结。”

“在会议上,SRC国际公司受促公布其财务状况和在瑞士被冻结的账户(状况)。”

SRC国际公司前后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贷款40亿令吉,第一批20亿令吉是在2011年8月,第二批20亿令吉则是2012年3月。

政府是这两笔贷款的担保者。


纳吉签保证信非惯例

早上10点15分:

阿菲达阿瓦供称,2012年SRC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申请借贷20亿令吉时,正是时任首相兼财长纳吉为该公司签署政府的保证信。

阿菲达阿瓦称,由财长亲自签署政府的保证信并非是政府的惯例,通常是交给第二财长签署保证信。

阿菲达阿瓦称,SRC公司时任执行长兼董事聂菲沙( Nik Faisal Ariff Kamil)在2012年2月2日到财政部商议拟定第二封政府保证信事宜,当天一份内部备忘录就提呈给内阁成员,以寻求批准由政府签署保证信。

该备忘录呈到数个政府层级,包括当天就呈给第二财长胡斯尼。随后,纳吉就在2012年2月3日签署政府的保证信。

“通常,财政部的程序是只需第二财长批准即可。但是有关这份备忘录,我被指示说,需通过财长的批准和签署。”

“但是,并没有告诉我为何要这么做。”

阿菲达阿瓦称,据悉该份备忘录在2012年2月8日提呈给内阁,并获得通过。


延至明天盘问玛兹达

早上9点45分:

法官纳兹兰批准辩护律师的申请,即展延至明天才盘问退休的前内阁副秘书长玛兹达(Mazidah Abdul Majid)。

辩护律师沙菲宜提出申请时称,不久前才接获两项文件,这是准备在盘问玛兹达时使用的,因此需要更多时间准备。

两项文件在官方机密法令下解密,是有关纳吉主持的内阁会议。玛兹达的书面证词谈及内阁会议记录事宜。

法庭随即传召第41名证人财政部策略投资组副秘书阿菲达阿瓦(Afidah Azwa Abdul Aziz)。

副检察司苏海米准备盘问阿菲达阿瓦。阿菲达阿瓦先念出其证词。

早上9点44分:

纳吉走进被告栏就坐,法庭即将复审。

早上9点04分:

纳吉身穿米色大衣,走进审讯庭。纳吉随即和辩护律师沙菲宜交谈。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及检控团队也抵达庭内。

内阁未讨论即授权纳吉

早上8点30分:

吉隆坡高庭将在早上9点复审纳吉SRC国际公司汇款案。

昨天,前内阁副秘书长玛兹达供称,内阁分别在两次会议中,未经任何讨论即授权由时任财长纳吉,决定SRC国际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借贷40亿令吉的条款与细则。

内阁部长通常会在会议上申报利益,并在讨论相关课题时离席,以回避会议。

玛兹达供称,若知道时任首相纳吉是SRC国际公司的名誉顾问,会向总检察署反映,可能有潜在的利益冲突。

SRC国际公司共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获得总额40亿令吉的贷款。第一轮20亿令吉是在2011年8月获得批准,次轮20亿令吉的贷款则是在2012年3月获批。

被控失信及贪污滥权

此案承审法官是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

现年65岁的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贪污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截至目前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本案检控团队是由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领衔,而辩方首席律师则是资深律师沙菲宜。

汤姆斯领导12人检控团队,包括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玛诺古鲁(Manoj Kurup)、依沙尤索夫(Ishak Mohd Yusoff)、多纳佐瑟(Donald Joseph Franklin)、苏海米(Suhaimi Ibrahim)、莫哈末赛夫丁(Muhammad Saifuddin Hashim Musaimi)、许庆辉(译音,Sulaiman Kho Kheng Fuei)、布迪曼(Budiman Lutfi Mohamed)、莫哈末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以及莫哈末依扎(Muhammad Izzat Fauzan)。

辩方律师团队共有13名律师,并由资深律师沙菲宜领导。

其他成员包括前第二律政司尤索夫(Yusof Zainal Abiden)、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卡玛鲁希山(Kamarul Hisham Kamaruddin)、张隆勉、德瓦南登(Devanandan S Subramaniam)、法翰(Farhan Read)、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拉末(Rahmat Hazlan)、慕哈末法汉(Muhammad Farhan Shafee)、卡翠娜(Tiara Katrina Fuad)、努莎希拉(Nur Syahirah Hanapiah)及再丽(Zahria Elena Red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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