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希望剥夺华校董事会主权的个人或群体能“觉醒”,即时停止任何违背华社意愿的言行,以免最终将落得遭华社唾弃的下场。
董总是于今日举行常委会议,在其6点议决案中也要求教育部尽快发出通令,明确地阐明华校董事会在食堂招标及合约签署的主权,以平息目前出现的争端。
董总常委会议也决定发函邀请教总及校长职工会,针对华校董事会主权事宜进行交流,会议定于2006年3月5日上午10时在加影董教总教育中心召开。
董总常委会议6点议决案全文如下:
1.本会重申,基于华校董事会创办和发展学校为国家作育英才的贡献事实,以及在《1957年教育法令》、《1961年教育法令》和《1996年教育法令》,都肯定学校董事会的贡献以及具有明确与合法地位及权利,规定学校董事会是管理学校的单位,所管理的权利包括对学校食堂管理权,学校银行户头的签署支票权及校产管理权等。因此,学校董事会管理学校的法定权利,是不能被包括教育官员等任何人质疑和剥夺的。
2.本会坚决认为,华小董事会是学校的管理机构,有关华小食堂招标及合约签署向来由董事会处理。对于教育官员一再地违反法令,不时通过不合理的行政命令,利用各种方式,逐步剥夺董事会在学校管理上的主权与合法权利,致使董事会的地位不断地被侵蚀或边缘化,官员这种违法行为,是包括华小董事会在内的所有国人难以接受的。
3.本会要求教育部尽快发出通令,明确地阐明华校董事会在食堂招标及合约签署的主权,以平息目前出现的争端。
2004年教育部发出的食堂招标指南后,所引发的侵蚀华校董事会主权轩然大波后,虽然教育部长拿督希山慕丁于该年10月14日,在主持部门内阁会议汇报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华小食堂招标权恢复原状”,而他补充说“恢复原状的意思是照着学校董事会的要求去做”。以及同一天教育部副部长拿督韩春锦通过媒体吁请华小校长,在任何事务上必须遵循学校董事会的意愿行事。可是,至今华小董事会在食堂招标与合约签约主权依然受到当局,包括教育局官员在内的人员侵蚀,这是令人愤慨的。
4.本会吁请全国各华小董事会及时召开会议,主持学校的食堂招标工作,坚决维护华小董事会的权利,并履行华小董事会的职责。本会提醒各方面必须要认真地看待这项课题所代表的意义,华校董事会主权在食堂招标及合约签署的主权如果都不能得到体现,则法令所赋于华校董事会的各项主权,将进一步地受到侵蚀。
5.本会重申,华校三机构的所有成员,作为华教的重要联盟,长期以来都在各自的岗位上扮演好应扮演的角色,上下一心,不分彼此在共同对抗单元化教育政策,维护与发展我国华教,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6.本会吁请涉及食堂招标的各方面的人员,必须尊重华校董事会在这方面所拥有的法令上所赋于的权利。对于一些不论基于什么理由,扮演配合当局侵蚀华校权益,诸如剥夺华校董事会主权的个人或群体,本会希望他们能“觉醒”,即时停止任何违背华社意愿的言行,以免最终将落得遭华社唾弃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