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天前文良港两警察及一消防官被控受贿庇护按摩院后,今日再有一名警官及一名消防员被控受贿庇护按摩院。
今日被控的是:34岁的加影警局主任阿菲安(Mohd. Alfian Mohd. Zainal)与35岁的班登英达消防局官员沙加米(Shah Kamil Ghani)。
阿菲安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下被控两条罪,涉嫌在2016年收取Wong Chee Keong合共1000令吉的贿赂。
两人都是在沙亚南地庭被控。
一旦罪成,他可被判入狱入狱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沙加米则在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下被控三条罪,涉嫌在2016年收取合共2000令吉的贿赂,以协助JJ Harmony水疗中心获得支持信,向消拯局申请营业执照。
在反贪会法令第24条文下,他可被判入狱最高20年、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至少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两人皆不认罪保外
两名被告皆不认罪,本案承审法官罗菲亚莫哈末( Rofiah Mohamad)允许他们保释在外。沙加米的保释金为2万1000令吉,而阿菲安则是以1万2000令吉保外。
两名被告皆需交出护照给法庭保管,也必须每个月回到反贪会报告,直至案件审结。
法官择定4月29日为沙加米甘尼案过堂,莫哈末阿菲案则将于3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