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将于5月6日,审理7名烟民挑战卫生部禁烟令一案。
高庭法官阿兹扎在内庭进行案件管理后择订上述日期,在场者包括7名烟民的代表律师纳斯巴,以及代表卫生部的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博哈山。
纳斯巴对记者说,法庭也谕令双方在4月29日或之前入禀书面陈词。
他指出,法庭已于1月29日批准其当事人提出司法复核。
上述7名烟民是52岁的莫哈末哈尼占、56岁的祖基菲里、46岁的莫哈末莱沙尼、35岁的苏菲安、52岁的礼祖安、48岁的雅兹及39岁的尤里。
他们在申请书中指出,卫生部在今年1月1日于所有食肆落实禁烟令已经违宪,因为吸烟不是罪行,从宪法保障的角度而言,这是一项合法的活动,他们和其他支持烟民维权俱乐部的烟民列卫生部为答辩人。
禁烟令歧视烟民
他们说,烟民跟非烟民享有同等的权利,以造访和在食肆打发时间。
他们说,吸烟的大马人民因为这项禁烟令,而被剥夺造访及享受食肆设施的权利,以及受到歧视。
他们也说,答辩人不曾会见烟民或相关利益单位以讨论禁烟令,此举违反法律条款和原则,以及出现程序错误。
申请人指出,政府也没有提供吸烟设施,或规定食肆业者开辟吸烟区。
他们申请取得庭令,以撤销部门的决定,以及要求宣判落实禁烟令违宪。
他们也要求取得庭令,以阻止答辩人执行这项禁令,不论是通过自身或代理或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