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和财政部前秘书长依尔万被控6项刑事失信罪,将移至高庭审理。
《马新社》报道,司法专员罗萨娜(Roxana Ali Yusof)今天批准纳吉的的申请。
“法庭在《刑事程序法典》第417(1)条文下,批准转至高庭的申请。”
但是,她说,较后才决定过堂日期。
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告诉法庭,纳吉之前另有2宗案件已移至高庭审理。
另一方面,依尔万的代表律师古玛仁登(K. Kumaraendran)则说,不反对转至高庭审理的申请。
主控官不反对申请
主控官兼副检察司贾米尔(Jamil Aripin)也说,不反对有关申请。
较早前,吉隆坡地庭为刑事失信案过堂时,主控官莫哈末法立兹(Mohd Farez Rahman)副检察司要求新的过堂日期,以告知地庭有关案件移交高庭审理的申请结果,辩方并没有反对。
地庭法官阿兹曼( Azman Ahmad )择订本月18日重新过堂。
11月30日,纳吉申请将6项刑事失信控罪案转由高庭审理,而吉隆坡高庭择定今日聆审这项申请。
原定隆地庭审理
上述案件原订在吉隆坡地庭审理。案件也与前财政部秘书长依尔万有关,因此依尔万也和纳吉一起被控。
由于刑事失信案将一并审理,因此依尔万无须另外入禀申请转至高庭。
10月25日,纳吉和依尔万面对6项刑事失信控状,涉嫌挪用公款偿还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和解费,款项高达66亿3606万5000令吉,惟他们皆否认有罪,获准保外候审。
纳吉与依尔万两人是以公务员身份,即財政部长和財政部秘书长涉刑事失信罪而同时被控。
两人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条文,并与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20年监禁和鞭笞,以及可被罚款。
不过,法律规定年龄50岁以上可豁免鞭刑,因此,今年65岁的纳吉与61岁的依尔万就算罪成,也可豁免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