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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法庭允延后交保350万,纳吉顺利获释
Sep 20, 2018 2:02 PM
更新: 9:36 AM

滚动报道

下午5点15分:沙菲宜向法庭要求证人口供及其他文件。

他担保,明天将会支付100万令吉保释金,随后每天支付50万令吉,直到9月28日为止。

法官阿祖拉择定11月16日中午过堂。

沙菲宜说,他要求把案件转往高庭审理,哥巴斯里南没有异议。

因此,纳吉今天获得释放。

下午5点10分:沙菲宜保证会支付保释金,不会出任何差错。

他笑称,如果他们每天支付50万令吉现钞,则楼下的银行支局可能还要算个半天。

纳吉长子尼查纳吉(Mohd Nizar Najib)和沙里阿里芬(Mohd Shahrir Arifin)担任纳吉担保人。

法官阿祖拉艾维允许延后支付保释金,要求纳吉在9月28日付清。

下午5点:沙菲宜表示,就算纳吉尝试影响舆论,那也是没有错的,尤其他目前受到首相马哈迪和财政部长林冠英的攻击。

他表示,林冠英过去倡导言论自由,而纳吉也应该享有同样的权益。

哥巴斯里南表示,涉案金额庞大,他们坚持500万令吉的保释金额度。

地庭法官阿祖拉艾维最后裁定,允许纳吉以350万令吉交保候审。她也认为,没有必要禁止纳吉出席公开活动。

沙菲宜向法庭保证,他们会从明天开始分阶段支付保释金。

下午4点55分:沙菲宜指出,纳吉在2013年的505大选后,就归还了20亿3000万令吉给Tanore金融机构。

“他们宣称有22亿8200万令吉,但实际上已归还20亿3000万令吉。”

下午4点45分:哥巴斯里南指出,纳吉屡次公开发言评论案情,企图影响公众看法。

他点出,总有特殊情况,不能允许保释。

他说,这案件涉及曾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人,对方也面对多项严重指控,对方应该清楚了解其罪行的严重程度,公众也应该知道。

“保释不应该是一种藐视。不能说,控状中所列出的数额,50万令吉就够了,这不正确。”

“如果这是法庭要的,我们可以向当局提出证词。如果要给予保释,500万令吉才合适。”

下午4点40分:目前仍不确定纳吉是否能够争取到保释候审,惟保释事务室已经在下午4点半关闭,而该室一名官员表示,他们没有接到延迟办公的指示。

这名官员也指出,唯有法庭裁定保释金额之后,他们才可以在法庭大厦内的银行支局设账户,存放相关的保释金。不过如今,银行支局如今也已打烊,铁闸也拉下了。

如此一来,这意味,就算法庭最后允许保释,但纳吉今天也无法顺利完成手续,因此预料需要在扣留所多度过一晚。

下午4点36分:沙菲宜表示,既然之前的法庭都允许纳吉保释候审,则这次,法庭也不应该例外。

他建议法庭允许纳吉以50万令吉,以及两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哥巴斯里南提醒法庭,本案所涉及的资金高达22亿8000万令吉,而且纳吉所面对的控罪属于严重罪行。

下午4点20分:沙菲宜也表示,要求纳吉不得发言,却没有要求媒体禁止谈论案情是不公平的。

“这项条件跟保释的目的毫无关系,因为纳吉在受传召时,总是会现身。”

沙菲宜表示,保释不应该是一种惩罚手段。他也说明,纳吉早就把两本护照交给了法庭。

下午4点15分:控方要求的保释条件包括:除了宗教活动之外,纳吉不得公开露面,以及纳吉不得公开发言。

沙菲宜回应说,这种条件无理,因为纳吉是一名国会议员,必须参加公开活动。

他补充,第二项条件也形同违反言论自由,就连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也应该会同意这点。

下午4点05分:哥巴斯里南解释,他们要求封口令原因是,担心纳吉会干预本案。

他表示,如果法庭允许保释,则必须有两名担保人。

沙菲宜坚持法庭应该批准纳吉保释候审,他指出,法庭有权在有条件下批准保释。

下午3点56分:哥巴斯里南解释,纳吉涉及的控罪严重,他背叛了国家的信任,而美国司法部更形容此案乃盗贼统治的罪恶劣例子。

他也指出,纳吉曾在2015年插手干预此案。

“被告有干预案件的倾向,他不应该获得更好的待遇。”

“纳吉也通过推特及面子书,攻击调查执法单位。”

沙菲宜反对控方说法,要求法庭批准反贪会官员上庭供证。

哥巴斯里南要求法庭发出封口令,禁止纳吉再公开评论一马公司课题。

下午3点46分:控方目前要求把所有控状一并审讯,因为他们都是源自同一笔的20亿8100万令吉资金,而且涉及同一个银行账户。不过,沙菲宜反对。

针对保释,控方要求25项控状一律不得保释,即便法庭要批准保释,也应该把保释金设定在500万令吉。

下午3点45分:纳吉针对以下控状,均表明不认罪:

1. 他涉嫌在2013年3月22日,通过Tanore金融机构的新加坡安勤银行(Falcon Bank)账户,收取1亿5500万令吉。

2. 他涉嫌在2013年3月22日,从Tanore金融机构收取另一笔1亿5500万令吉。

3. 他涉嫌在2013年3月22日,从Tanore金融机构收取第三笔1亿5500万令吉。

4. 他涉嫌在2013年3月26日,从Tanore金融机构收取1亿8800万令吉。

5. 他涉嫌在2013年3月28日,从Tanore金融机构收取2亿3100万令吉。

6. 他涉嫌在2013年3月28日,从Tanore金融机构收取总值1亿3800万令吉的非法款项。

7. 他涉嫌在2013年4月8日,从Tanore金融机构收取1亿5200令吉。

8. 他涉嫌在2013年4月9日,从Tanore金融机构收取3亿400万令吉。

9. 他涉嫌在2013年4月10日,从Tanore金融机构收取6亿200万令吉。

10. 他涉嫌在2013年8月2日参与洗钱活动,从自己的大马银行(Ambank)户口转账,6亿5200万令吉给Tanore金融机构。

11. 他涉嫌在2013年8月2日参与洗钱活动,支付2000万令吉给巫统。

12. 他涉嫌在2013年8月7日参与洗钱活动,支付10万令吉给巫统峇都交湾区部。

13. 他涉嫌参与洗钱活动,支付Lim Soon Peng 24万6000令吉。

14. 他涉嫌在2013年8月12日参与洗钱活动,支付200万令吉给ORB Solutions有限公司。

15. 他涉嫌在2013年8月14日参与洗钱活动,支付30万3000令吉给Semarak Consortium有限公司。

16. 他涉嫌在2013年8月15日参与洗钱活动,转账3亿2680万令吉给Tanore金融有限公司。

17. 他涉嫌在2013年8月15日参与洗钱活动,转账3亿2730万令吉给Tanore金融有限公司。

18. 他涉嫌在2013年8月22日参与洗钱活动,转账1亿8180万令吉给Tanore金融有限公司。

19. 他涉嫌在2013年8月23日参与洗钱活动,转账5亿4580万令吉给Tanore金融有限公司。

20. 他涉嫌在2013年8月27日参与洗钱活动,转账1亿5000万令吉给Tanore金融有限公司。

21. 他涉嫌在2013年8月30日参与洗钱活动,转账1240万令吉给自己的另一个大马银行户口。

下午3点39分:第四份控状声称,纳吉涉嫌滥用职权,为自己牟取4990万令吉。

他涉嫌指示一马公司董事局,批准子公司一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 Energy Holdings Limited)从德意志银行(Deustch Bank)借贷9亿7500万美元。

对此,纳吉同样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下午3点半:第三份控状涉及俗称的26亿门。

控状指控,纳吉在2013年3月23日至4月10日期间,收取当时折合20亿8000万令吉的资金。

他当时涉嫌批准一马公司与阿尔巴投资PJS(Aabar Investments PJS)的合营计划,再发出支持信给一马公司,以发行总值30亿美元的债劵。

控状指控,纳吉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及第24(1)条文。

对此,纳吉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下午3点12分:第二份控状声称,纳吉于2012年10月31日和2012年11月20日滥用他身为首相和财政部长的职位,收受9090万令吉,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4(1)条文。

控状声称,这笔钱是为了让纳吉于2012年2月9日批准一马公司以106亿令吉,收购丹绒能源(Tanjung Energy)控股有限公司,接着在2012年8月10日批准一马公司以27亿5000万令吉,收购Mastika Lagenda私人有限公司。

控状也指控纳吉接着批转一马公司发行价值17亿5000万令吉的10年债券。

惟纳吉对此否认有罪。

下午3点10分:第一份控状指控,纳吉在2011年2月24日至6月14日期间,滥用权力,以公务员、首相、财政部长及一马发展公司董事会主席的身份,为自己挪用6000万令吉。

纳吉是在2009年4月1日,要求内阁同意,要求政府担保登嘉楼投资局(TIA),以获得50亿令吉贷款。

随后纳吉在2009年7月29日受委成为首相,他下令中央政府接手登嘉楼投资局,并改名为一马发展公司,此动作与纳吉有直接利益关系。

控状声称,纳吉上述的做法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第24(1)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监禁20年,以及1万令吉或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的罚款。

不过,纳吉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下午3点05分:哥巴斯里南要求念出控状之际,沙菲宜质疑哥巴斯里南的检控官资格。

“到今天我们都还没拿到(受委证明)。”

哥巴斯里南承诺会补发相关证明。

下午3点02分:纳吉再次从证人室走出,依斯迈沙比里向他打招呼,叫“老板”(boss)。纳吉微笑回应之。

法庭重新开始审理。

下午3点:依斯迈沙比里连同4名支持者,走进法庭。纳吉以回到证人室,跟沙菲宜讨论案情。

下午2点50分:在巫统副主席依斯迈沙比里带领下,20名纳吉支持者聚集法庭外,要求进入法庭,但一队警员包括轻击队,禁止他们进入。

当部分支持者跟警方争执时,气氛一度紧张起来。

下午2点45分:法庭暂时休息。美国派出两名官员旁听。

在讨论之后,警方允许依斯迈沙比里进入法庭;较后,在答应循规蹈矩后,警方在允许另一批纳吉支持者进入法庭。

下午2点31分:哥巴斯里南介绍检控团队成员、辩护成员及律师公会代表。他出示检控批准状以作记录,接着他要求念出反贪会的4条控状。

沙菲宜要求控状副本,同时投诉无法无法提前拿到控状副本。他要求法庭不要记录认罪与否,或是短暂休息。

下午2点27分:纳吉幼子诺阿斯曼(Norashman Najib)刚步入法庭。

下午2点25分:法庭即将在法官阿祖拉艾维(Azura Alwi)聆讯下开审,纳吉从证人室被带出,坐到被告栏里。

下午2点15分:反贪会副主席阿占进入法庭,在公众旁听区最前排坐下。法庭公众旁听区目前已座无虚席,律师们已经各就各位。

下午2点10分: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连同其他的律师团成员抵达法庭,其他律师包括哈温德吉星(Havinderjit Singh)、法汉沙菲宜(Farhan Shafee)和法汉立(Farhan Read)。

而前首相夫人罗斯玛也派出律师古玛仁登(K Kumaraendran)以观察员身份旁听。

目前,法庭内没有看到纳吉的任何家属。

纳吉抵达法庭大厦

下午1点47分:纳吉抵达大使路法庭大厦,已老早驻守等待的记者立即把他团团围住。

纳吉随后被押送到法庭证人室内,而最近才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负责检控的哥巴斯里南(Gopal Sri Ram)已抵达法庭。

律师公会也派员观察员旁听这次的审讯。

录供4小时后离开

下午1点35分:前首相纳吉在接受警方4个小时录供后,离开警察商业罪案调查局。

纳吉在反贪会官员和警员的押送下离开,他似乎相当轻松,连带笑容,还跟媒体挥手示意。

纳吉随即登上一辆厢型休旅车离开,据信应该是前往吉隆坡大使路法庭大厦,上庭面控。

下午1点:前首相纳吉昨晚遭反贪会逮捕,而今早他再度被押送到警察商业罪案调查局给口供。

他预计将第三度被带往吉隆坡地庭,面对高达25项新控罪,包括洗钱和滥权贪腐。

今年7月,纳吉已面对4项失信及贪污滥权罪。上个月,他被加控3项洗钱罪,因涉嫌收取SRC国际有限公司所拥有的4200万令吉。

法庭工作人员已在中午开始派发媒体证,戒备森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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