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08分更新
公正党蔡添强兴讼争取大选上阵是否会成功,明天将知道结果。吉隆坡高庭表示,它会在明天裁决总检察署提出的初步反对。
高级联邦律师阿玛吉星(Amarjeet Singh)表示,根据联邦宪法第118条文,蔡添强应该到选举法庭提出司法挑战,而不是民事法庭。
“选举官(RO)的决定是最终决定,不能挑战。若有人要挑战,就必须通过选举请愿(election petition)。”
他说,既然此案涉及选举,就应该入禀选举法庭,而非民事法庭,因后者没有权限审理此案。
需提呈选举请愿
阿玛吉星说,在选举请愿案件中,会由首席大法官或其委任的法官,出任选举法官。
“本庭没有权限审理这个申请。”
联邦宪法第118条文阐明,国会和州议会代表的选举结果不能被挑战,除非向有权限的高庭提出选举情愿。
要求法庭裁决参选地位
不过,蔡添强律师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 Nijhar)反驳表示,其当事人要求法庭针对其参选地位做出裁决,这次申请并不只是针对本次大选。
“他要法庭宣判他可以竞选。万一他要参与其他选举,而选举官不允许,那怎么办。所以针对他的2000令吉罚款的地位必须弄清楚。”
“他要确认他的竞选地位,这在赞比里(Zambry Abdul Kadir)的案件是允许的,他当时入禀法庭要求宣判他是合法霹雳大臣。”
2008年大选在野党取得霹州政权,不过不出数月却爆发政变,国阵重夺政权而引发“双大臣”事件。最终,联邦法院五司一致判定国阵代表赞比里为霹雳合法州务大臣。
国会议长承认议员身份
古迪亚星说,这项宣布无法通过选举法庭获取,而需在民事法庭入禀。他也说,高庭当时在判处蔡添强罚款2000令吉后,国会下议院议长班迪卡也裁定,蔡添强不会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蔡添强继续担任议员,参与辩论和制定法律。如果他被取消资格,那是不是说他在国会的活动都是非法的?”
“有鉴于此,民事法庭有权限审理此申请,这不涉及选举请愿的问题。”
“我们有权要求此案获得聆审,法庭不该拒绝聆审此案。”
他也补充,选举法庭不能夺去民事法庭审理此案的权限。
法官诺丁哈山(Nordin Hassan)表示,他今天才收到授权,而他会在明天早上9点下判。
法庭今天挤满了蔡添强的支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