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政府将会修改州法令,为穆斯林脱教案件寻求一个妥善的行政解决途径。
砂州首长阿邦佐哈里坦言,现有的2001年砂拉越伊斯兰理事会法令确有漏洞,须加以修补,同时设立一项接续的标准作业程序。
“我要加强这项法令。给我6个月时间。”
阿邦佐哈里今早在古晋主持一项开幕礼后,在记者会发表上述言论。
宗教身份悬宕掀不公
阿邦佐哈里指出,基于没有妥善解决管道,而让一个人的宗教身份悬宕无解,是有违正义的事情。
“这正是上次展开法庭开审的原因,尝试定夺谁有权裁决脱教案件。”
“若是伊斯兰(法庭)的法律权限,则应由伊斯兰法庭(负责)。我们必须有管道来(解决)他们的问题。”
阿邦佐哈里表示,目前的问题是,没有任何单位有权断定一个人已经脱教,这导致政党在处理他们的身份证时面对问题。
需要法庭裁决才承认
他指出,国民登记局必须要有法庭裁决,即表明某个人已不再是穆斯林,则它才能够正式承认此事。
本周二(2月27日),4名砂拉越州民兴讼要求废止穆斯林身份的努力遇挫。古晋联邦法院五司一致裁决,世俗庭没有审理穆斯林改教案件的权限。
4名申请者的代表律师巴鲁比安(Baru Bian)援引2001年伊斯兰法庭法,向法庭主张砂州伊斯兰法庭没有获得赋权以裁决改教案。
不过,领审的上诉庭主席祖基菲里阿末(Zulkefli Ahmad Makinudin)裁决,尽管没有脱教条文,但有条文阐明改信伊斯兰的事宜,这也意味砂州伊斯兰法庭有司法权审理脱教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