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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组外泄的机密电邮,在《华尔街日报》2015年7月踢爆一马公司案的一个月后,亿万富豪刘特佐担心会被引渡返马,一度考虑到开曼群岛与英属维京群岛躲匿。
一封外泄的2015年8月10日电邮显示,刘特佐委任的驻英国律师哈沙妮(Demelza Hassani)向离岸律师楼毅柏(Appleby)的开曼群岛办事处询问,有关开曼群岛与英属维京群岛的引渡法律。
哈沙妮在电邮中写道:“刘先生最近面对马来西亚金融犯罪的指控。基于马来西亚指控的性质,刘先生担心他在全球各地会有风险,并正征询专家对国际法的意见(包括相互法律援助要求,以及/或全球禁制令)。”
这封电邮,来自“国际调查记者同盟”(ICIJ)最新公布的“天堂文件”(Paradise Papers)。
这组“天堂文件”是由德国报章《Süddeutsche Zeitung》取得,乃是离岸律师楼毅柏与Asiaciti、纳闽等19个避税天堂的记录文件。
《Süddeutsche Zeitung》取得文件后,与国际调查记者同盟分享。国际调查记者同盟成员涵盖67个国家的380名记者,包括《当今大马》。
这也是国际调查记者同盟继去年的“巴拿马文件”后,发布的最新重磅调查。
律师追问引渡细节
就在上述电邮发出后翌日,哈沙妮再向毅柏发电邮,查问一系列与引渡有关问题。
“我们想查问,假设大马政府要求开曼群岛或英属维京群岛启动引渡程序,尤其是在我的客户逗留期间,(大马政府)向我们的客户发出逮捕令,或国际刑警发出红色警报,会是什么情况。”
“我们想评测,未来是否适于前往开曼群岛或英属维京群岛,这两个地方是否是相对安全;或你方会建议我的客户避开。”
“若能了解更多有关开曼群岛与英属维京群岛的引渡惯例,尤其是具有政治动机的金融指控,这(对我们)也是有用的。”
哈沙妮也问道,开曼群岛与英属维京群岛是否参与任何双边或多边协议,以及这些协议的内容。
她说,若两地未参与任何协议,则是否曾通过非正式途径,引渡任何人出境。
批准接洽刘特佐
根据文件,毅柏的法律合规部批准接洽刘特佐,但不确定刘特佐最终是否接获任何法律建议。
《当今大马》曾在10月19日联系哈沙妮与毅柏,以回应此事,但迄今未获任何答复。
不过,毅柏在10月24日发表文告强调,并无证据显示该律师楼与客户有触犯任何法律,并反过来谴责媒体恐是透过非法途径,获取若干资料。
这些电邮发出的约两个月前(6月19日),《华尔街日报》首次揭露一马公司丑闻,点名首相纳吉和刘特佐涉案 。报道揭露一马公司通过向云顶集团收购发电厂,再转手输送到一个基金会,以充作纳吉在第13届大选的竞选资金。
较后的7月初,华尔街日报更踢爆“26亿门”,即在2013年大选前夕,纳吉在Ambank银行的个人账户流入了约7亿美元(当时汇率折合26亿令吉)的资金,而这些钱部分来自阿布扎比国家基金子公司——阿尔巴投资公司,以及大马财政部子公司SRC国际公司。
而上述的部分资金,乃从刘特佐在世界各地的所控制的银行账户,迂回地汇入到纳吉账户。不过,刘特佐之前否认指控,同时声称有人试图对他发动政治攻击。
上月23日,副首相阿末扎希一度表示,大马警方已向国际刑警求助,寻找刘特佐,但迄今没有任何线索。不过,他较后改口称,警方已查毕富豪刘特佐,案件不会有定罪,而国际刑警也没再向大马警方提出要求。
两地的引渡条约
开曼群岛与英属维京群岛是英国海外领地,由英国的外交与联邦事务部管辖。
马来西亚与英国并无双边引渡条约。两国之间只有2010年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但并未涵盖开曼群岛或英属维京群岛。
就多边条约而言,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缔约具有引渡条款,并适用于马来西亚、开曼群岛、英属维京群岛。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也有引渡条款,适用于马来西亚、英属维京群岛,但开曼群岛不包括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