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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性侵未成年女儿两年<br>法庭一天控不完631宗罪
Aug 9, 2017 6:33 PM
更新: 12:13 PM

晚上8点10分更新

一名36岁男子今日被控数百宗性侵未成年女儿的罪名,由于太多控罪,法庭耗费一整天时间也未能完成全部提控,必须展延明天继续。

这名男子是一名信托基金顾问,他身穿灰色T恤,今早9点就抵达布城的性侵孩童案特别法庭面控。

不过,截至傍晚6点休庭为止,法庭只能完成182宗罪的提控。

根据控方,被告总共涉及631宗控罪。

这些罪名指控他在过去两年内,强暴、鸡奸与性侵犯他的15岁女儿。

检控官诺达丽娜(Nordalina Ali)与艾米(Aimi Syazwani Sarmin)说,被告被控在过去两年内,几乎每一天,且每天三次性侵女儿。

为了保护受害人身份,法庭禁止公布被告与受害人的名字。

法官拒让被告保释

被告不承认所有罪名。法官扎丽达(Yong Zarida Sazali)拒绝让被告保释。

媒体原本受到通知,法庭将在早上9点开始提控,但最后却拖至下午3点许才开始。

这是因为,检控官与查案官被迫耗费许多时间整理控状,以便向法庭主簿官登记。

在下午3点许开庭后,法官要求逐一念出所有控罪。

到了傍晚6点,官员还未念完所有控罪,法官于是展延至明早9点继续。

两年前与妻子离婚

他所涉嫌的631宗罪,主要是在刑事法典、孩童法令,以及性侵孩童法令下的罪状。

根据今日已经念出的182宗控罪,被告涉嫌在今年1月至7月期间,于八打灵再也的住家性侵女儿。

在性侵孩童法令第14与16条文下,一条罪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与鞭笞。

而在孩童法令第31(1)(a) 与31(1)(b)条文下,一条罪最高监禁2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至于在刑事法典第376A条文下,则可被判最高30年监禁与鞭笞。

被告是在两年前与妻子离婚,长女跟随父亲居住,进而开始长达两年的噩梦。

根据检控官,受害人在苦忍两年后,直至父亲准备一并接领妹妹时,才决定把这段经历告诉母亲。

受害人母亲在7月25日报警,而警方则在翌日逮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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