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州政府日前发出通令,要求州内公务员捐献部分月薪给州内伊斯兰慈善基金,非穆斯林也不例外。
这项通令公布在柔州教育部网站上,由柔州秘书阿兹米罗哈尼(Azmi Rohani)在1月18日发出,并由副秘书蓝里拉曼(Ramli A Rahman)代州秘书处签署。
“这项通令宣布,所有在柔州服务的州、联邦、法定机构和地方政府公务员,无论是穆斯林或非穆斯林,每月扣除部分薪金捐献给柔州人民慈善基金(Tabung Wakaf Rakyat Johor)。”
涉及联邦公务员
这项捐款每月从薪资扣除,将涉及所有在柔州工作的州和联邦公务员,也包括地方议会和州法定机构。而州财政部也为此发出了扣除的代码。
不过,通令并没解释这项捐款是否属强制性,仅说会从月薪扣除最少10令吉,也可捐献超过这个数额。而公务员也需填妥表格表示同意。
通令发出的隔天,政府也发出志期1月19日的公函,通知受影响的政府机构执行是项决定。
“关于此事,阁下受促采取适当行动,确保遵守通令第五项(扣除薪资)。”
去年6月议会提出
公函阐明,这项建议是与去年6月27日在州行政议会提出。
柔州人民慈善基金是由柔州伊斯兰局掌管的一个伊斯兰发展基金,而该基金则全权由柔州伊斯兰宗教理事会持有。
通令指出,公务员的捐赠将用在发展伊斯兰基建事务、教育和经济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