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申请充公涉及一马公司的资产,抖出更多大马富豪刘特佐“乾坤大挪移”一马公司资金的内情,其中刘特佐被指利用父亲刘福平银行户口当幌子,来收购房地产、音乐公司股权、酒店和画作。
美国政府直指,刘特佐此举是要制造资金源自家族的假象,以掩饰挪用一马公司资金的行径。
刘福平是槟城知名商人,业务涉及房地产及高科技工业。刘特佐是其次子。
美国政府发起民事诉讼,以申请充公挪用一马公司资金所购买的资产。根据起诉好莱坞电影《华尔街之狼》的诉状,刘特佐至少5次借用刘福平的账户,完成交易转账。
其中4笔汇款源自刘特佐所控制的Good Star公司,另一笔钱则源自刘特佐生意伙伴陈金隆所控制的Tanore Finance公司。
诉状点出,Good Star公司的10亿美元资金,源自一马公司。另外,2013年3月21及22日,一马公司透过高盛集团发行30亿美元的债券,其中8亿3500万美元被指进入Tanore Finance公司的账户。
收购纽约时代华纳公寓
刘特佐利用Good Star公司10亿美元的部分资金,通过层层交易,购买在美国纽约时代华纳的顶级公寓。
“2011年6月28日,Good Star公司汇款5500万美元,至阿布达比—科威特大马投资机构(ADKMIC)的瑞意银行账户。”
“同一天,ADKMIC电汇5475万美元至刘福平的瑞意银行账户……接着,刘福平转账3000万美元至Selune公司的瑞士罗斯柴尔德银行户头。”
诉状续指,2011年7月5日,美国律师楼Shearman的律师专用账户(IOLA)从1/80 Columbus Circle账户接获2700万美元房款。
“不过,诉方指控,这笔款项源自Selune公司的瑞士罗斯柴尔德银行户头,而且这是银行内部转账。”
显示刘特佐是公寓主人
诉状阐明,刘特佐利用他所掌控的ADKMIC来洗黑钱。他也是Selune公司的受益拥有人。
它续称,尽管官方文件显示,刘福平是时代华纳顶级公寓的拥有人,但据一份志期2011年5月15日的未签署文件,刘特佐才是公寓主人。
“据一名涉及时代华纳顶级公寓交易的房产代理,刘特佐有意入住公寓,刘福平购屋前,甚至从未现身视察房屋。”
再透过Good Star买楼
在加州洛杉矶奥里奥尔(Oriole)豪宅的买卖中,诉状指出,刘特佐也是通过Good Star公司复杂的转账买下。
2012年11月2日:Good Star公司汇款1亿5300万美元至ADKMIC。
2012年11月5日:ADKMIC通过瑞意银行账户,转账1亿5300万美元至刘福平账户。
2012年11月7日:刘福平汇款1亿5000万至刘特佐账户。刘特佐马上电汇1亿1000万美元至名下Selune公司。
2012年11月29日:Selune公司向芝加哥地产公司(Chicago Title)支付3785万9200美元的奥利奥尔房款。
收购公寓手法如出一辙
另外,诉状阐明,刘特佐购买纽约Greene公寓,手法、汇款数额与交易日期,和收购奥利奥尔豪宅如出一辙。
2012年11月2日:Good Star公司汇款1亿5300万美元至ADKMIC。
2012年11月5日:ADKMIC通过瑞意银行账户,转账1亿5300万美元至刘福平账户。
2012年11月7日:刘福平汇款1亿5000万至刘特佐账户。刘特佐马上电汇1亿1000万美元至名下Selune公司。
2014年2月5日:刘特佐向DLA Piper律师楼支付1380万美元。
2014年2月12日:DLA Piper电汇1372万1286美元房款,予芝加哥地产公司,完成购买Greene公寓程序。
“据了解详情的房产代理,刘特佐宣称拥有(Greene 公寓)。”
收购EMI唱片公司股份
诉状点出,刘特佐在2012年参与合股,收购EMI音乐出版公司的大量股份:
2012年6月8日:Good Star公司汇款1亿2000万美元至ADKMIC。
2012年6月11日:ADKMIC转账1亿2000万美元至刘福平。刘福平电汇1亿1800万美元至刘特佐。刘特佐汇款1亿1500万美元至晋玮资本A账户。晋玮资本A账户电汇1亿1500万美元至晋玮资本B账户。晋玮资本B账户转移1亿1000万美元至一个名为“刘特佐EMI伙伴”的账户。
晋玮资本是刘特佐所控制的公司。
EMI内部文件阐明,刘特佐EMI伙伴公司是一家私人股份投资控股公司,是刘特佐家族信托基金。
刘特佐EMI伙伴的顾问是晋玮资本公司。刘特佐是晋玮资本总执行长,也是EMI顾问团成员及EMI亚洲非执行主席。
2012年6月13日:“刘特佐EMI伙伴”开启EMI 托管(escrow)账户。
2012年6月26日:刘特佐EMI账户汇款1亿666万6667美元,至EMI 托管账户,完成购买EMI音乐出版公司股份。
美国司法部在诉状批评,刘特佐利用错中复杂交易,隐瞒非法资金来源。
“根据刘特佐呈给他寻找生意机会的公司,刘特佐声称家族资源是他财富的重要来源。他将(收购EMI资金)短暂过账父亲户口,予人其私人户口资金源自父亲的印象,而非Good Star公司或ADKMIC。”
透过Tanore买酒店股份
另外,诉状表示,刘特佐在2013年购置纽约Symphony CP(Park Lane)有限公司及帕克莱恩酒店(Park Lane Hotel)股份,没有一贯使用Good Star公司。
相反地,刘特佐通过商业伙伴陈金隆所控制的Tanore Finance公司及Granton公司,转账至本身控制的Dragon Market及Dragon Dynasty公司,以收购纽约Symphony CP(Park Lane)有限公司股份。
诉状指,Tanore Finance在2013年3月25日后汇款3亿7800万美元至Granton公司。
Granton公司分3批汇款,汇入总值5亿1850万美元进入Dragon Market公司,日期如下。
2013年3月25日:3亿7800万美元
2013年11月5日:9330万美元
2013年11月6日:4720万美元
诉状续称,Dragon Market公司分4批款项,汇款至Dragon Dynasty公司,合计4亿7630万美元,分别如下:
2013年4月25日:9800万美元
2013年7月5日:1亿2000万美元
2013年9月10日:980万美元
2013年11月8日:2亿4850万美元
刘福平送刘特佐“礼物”
诉状点出,就在Dragon Dyanasty汇集足够资金后,在2013年11月12日,一举转账2亿4850万美元至刘福平账户。
“同一天,刘福平电汇2亿3550万美元至刘特佐账户,电汇详情写着:‘这是刘福平予刘特佐的‘礼物’。”
“大概在2013年11月12日,刘福平账户转账1250万美元,至长子刘特陞的瑞意银行新加坡分行账户。”
诉状表示,刘特佐及刘特陞在接获父亲汇款后,立即分别电汇2亿590万美元和1218万5189美元32美分,至DLA Piper律师楼律师专用账户(IOLA)。
诉状显示,刘家两兄弟聘用DLA Piper,收购纽约Symphony CP(Park Lane)有限公司股份。
同样的,美国司法部在诉状中,抨击刘特佐举动,意图隐瞒非法资金。
“根据刘特佐呈给他寻找生意机会的公司,刘特佐声称家族资源是他财富的重要来源。他将(收购Symphony CP(Park Lane)有限公司股份的资金)短暂过账父亲户口,予人其私人户口资金源自父亲的印象,而非Dragon Market、Granton或Tanore。”
也利用“礼物”购买名画
除了购买纽约Symphony CP(Park Lane)有限公司股份,刘特佐也利用上述“礼物”,购买两幅画家作品。
这两幅作品,分别是梵高(Vincent Van Gogh)的《La maison de Vincent a Arlest》 及莫奈(Claude Monet)的作品《Saint-Georges Majeur》。
诉状称,刘特佐分别耗资548万美元及3500万美元,购得梵高及莫奈作品。
另外,刘特佐利用源于一马公司的资金,购买一架价值逾3500万美元的喷气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