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放行伊党主席哈迪的刑事法私人法案,引起华裔民间组织,包括中华总商会、雪隆福建会馆、马潮联会、留华同学会和董教总等的纷纷抗议。
中华总商会今天表明极力反对伊刑法,直言大马乃世俗国,伊刑法在本地“行不通”。
中总会长戴良业强调,联邦宪法是大马人必须守护的国家根本,而宪法清楚阐明大马只有一种司法体系,所以伊刑法在大马“行不通”。
他说明,该组织早在2014年就表达极力反对伊刑法的立场。
戴良业今日在中总假万达酒店举办的“2016中总经济大会”记者会上受询时,发表上述的立场。
开启伊刑法方便大门
戴良业也指出,虽然首相纳吉澄清,哈迪私人法案乃修正案,而不是伊刑法法案,但他认为政府这次放行,等同开启伊刑法的方便大门。
“我们关心此课题,因为这会令人民担忧,影响国家未来发展。虽然修法(内容)并不大,但如果這一步走下去,我会很担心未来的情况。”
询及中总在反对伊刑法的具体行动时,戴良业透露,中总已设立一个由法律专家组成的小组,专责研究伊刑法课题。
此外,询及马华总会长廖中莱声称要联合它跟其他华团,发动反对伊刑法的全民运动的说法时,戴良业回应,他目前仍不清楚这项倡议。
“我暂时不了解全民运动内容,但我认为大马人民应该站出来保护宪法。”
谴责巫统协助与允许
另外,马来西亚留华同学会严正谴责巫统协助及允许伊党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
“若无巫统的配合,这项有争议的私人法案难有机会被列入国会议程。”
“作为华团的一份子,本会坚决反对一切伊刑法及相关法案的落实,以维护我国固有的世俗民主体制。”
留华同学会在今天文告表示,马来西亚是多元族群、多元宗教国家,族群与宗教间的相互理解与包容至关重要。
“为了我国社会的和谐,本会认为不应让伊斯兰法庭扩大其权限,现有的司法体制已足以体现我国法治精神及维持社会运作。”
“巫统与伊斯兰党此举非但破坏我国既有的法治社会基础,更挑起族群与宗教间的不安情绪。这是本会所无法接受的。”
转移群众实现的策略
留华同学会也质疑,巫统这次的举动乃转移群众视线的策略。
“大港与江沙两场补选在即,近期国内外不断追究一马发展公司(1MDB)丑闻,对巫统阵营的选情非常不利。”
“因此,巫统与伊斯兰党希望炒作伊刑法课题,转移众人对1MDB丑闻的关注,企图借此机会暗度陈仓,好让1MDB丑闻暂时从舆论中消失。”
留华同学会强调,大马目前正面对严峻的金融危机,为了挽救这个陷入深渊的国家,各界不应被模糊焦点,应对1MDB公司进行深入调查与追究事实真相。
强调大马乃世俗联邦
另外,雪兰莪暨吉隆坡福建会馆也表明,坚决反对政府放行哈迪伊刑法私人法案之举。
“政府理应维护我国的至高无上的联邦宪法,拒绝与联邦宪法相悖的任何法令包括伊刑事法在内。”
“朝野政党须知道,马来西亚成立于1963年,她的基础是马来西亚建国协议和政府级委员会报告书(IGC)的报告,即是马来西亚属于世俗联邦。”
“有鉴于我国是一个多元文化宗教民族的国家,因此我国需要以世俗宪法以维护东西马的和平与繁荣。”
无法接受“一国二法”
雪隆福建会馆会长戴炳基在今天文告表示,他们无法接受“一国二法”的局面。
“一个国家一旦有两种法律制度,就会产生混淆,导致不公平的衍生。试问如果案件涉及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两种法律制度的国家将如何能公平处理该问题?”
戴炳基指出,该组织反对巫统或任何政党利用及操弄宗教以取得政治利益或巩固其政权。
“雪隆福建会馆也呼吁国阵其他成员党继续站出来,表明反对立场及检讨他们与巫统的联盟关系。而在野党也应该坚决反对此议案,不容可模棱两可。”
“雪隆福建会馆呼吁所有热爱及关心我国未来前途的党团与社会大众,奋起表态坚决维护世俗联邦宪法,反对伊刑法私人法案在国会通过。”
反对推行一族的刑法
而马潮联会也坚决反对推行伊刑法,并呼吁执政者以国家稳定、全民团结为重,捍卫大马宪法的完整性。
“在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的基础上,我国不应该推行单一族群的刑法。与此同时,该会也严厉谴责扰乱国家及社会秩序的极端及宗教狂热分子。”
马潮联会在今天文告再次提出一国不可容两种法治,一罪也不该有两种刑法的立场。
“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种族及宗教信仰自由的世俗国,立国至今,司法体系一贯以世俗体制为准。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的伊刑法私人法案如获国会通过,将严重冲击现有的司法体制,形成一国两制,影响深远。”
带来严重分裂和不公
马潮联会说明,虽然哈迪私人法案所提出的修正事项只是针对伊斯兰教徒,但是如果伊斯兰法庭可以实施更广阔的刑事惩罚措施,这将导致伊斯兰法庭的刑事司法权与我国联邦司法权严重冲突。
“在联邦宪法和法律下,我国人民人人平等。可以想象的是,如果哈迪阿旺提呈的伊斯兰刑事法得以通过,我国伊斯兰教徒和非伊斯兰教徒将会面对不同的刑事司法管辖,一国两种司法权的严重分裂和不公。”
马潮联会指出,该组织于2014年代表大会通过一项提案,坚决反对国家推行伊斯兰刑事法,当时分别致函首相、马华公会以及民联三党表达本联会之意愿,应以各族共存共荣为重,以开明中庸态度治国,维护国家和平。
该会重申,伊斯兰党坚持推行伊刑法,罔顾非穆斯林族群的感受,更违反国家立宪宪制。
瓦解国家民主与司法
而董教总也表示,他们对政府放行伊刑法法案的做法,深表震惊和失望。
“我国作为一个多元种族和宗教信仰自由的世俗国,落实伊斯兰刑事法不但违反了联邦宪法的精神,更是对各族群的宗教和谐造成伤害,特别是对非穆斯林社群的权益影响深远。”
“更为严重的是,伊斯兰刑事法的推行,将导致我国现有民主和司法体制的瓦解,并使到国家陷入一片混乱和对抗当中,进而拖垮国家的发展。”
董教总因此在前天文告表明坚决反对伊斯兰刑事法,同时吁请所有国会议员于10月份的国会会议反对此项动议,全力阻止伊斯兰刑事法的通过。
此外,它促请政府正视马来西亚作为世俗国的事实,明确拒绝任何有关伊斯兰刑事法的推行,以遵行联邦宪法的精神,并保障国家多元族群的权益。